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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交巡警六项举措完善执法服务

2013-12-24 09:13:1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江苏法制报 

  记者近日从江苏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了解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江苏交巡警部门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听取相关部门建议的基础上,对现有的交通事故处理执法服务措施进行改造升级,出台了交通事故处理执法服务工作“6条措施”,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六条措施包括,“升级版”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推行事故处理“一站式”服务模式、建立警方、媒体和群众联动的肇事逃逸案件侦破机制、健全交通事故伤害救助体系、畅通交通事故处理民意征集渠道、改善交通事故处理窗口服务环境。

  “升级版”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明确,对“人未伤、车能动”的轻微事故,由于当事人未及时撤除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交巡警部门将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同时,对该驾驶人其他违法行为一并处罚,对主动撤除现场一方的一般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还有部分驾驶人担心,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中,一方当事人有可能拒不按约定至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事宜。交巡警部门介绍,在此情况下,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凭事故现场记录书、现场照片等向驻点民警申请事故认定和理赔帮助。交巡警提醒,当事人在事故现场除了要拍摄记录事故现场前、后、全景三张照片外,还应当详细记录对方当事人的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等信息。

  据了解,目前,全省交通事故综合服务中心已建成26家,在建21家,将全部提供交通事故“一站式”处理服务。目前,南京主城区各交警大队已建成交通事故快速调处绿色通道,对人身伤害事故,赔偿数额在万元以下的,推行当场处理;赔偿数额在千元以下的,免单据快速处理。此次出台的“6条措施”,将把这一快速调处绿色通道向全省推广。

  此次出台的“6条措施”进一步明确推进伤人以上交通事故现场救助申请告知。同时,交巡警部门将及时出具交通事故医疗救治垫付通知,主动协助救助基金管理人帮助申请人完善申请资料、加快办理流程,严格落实垫付追偿把关措施,确保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工作有序、高效运行。

  从2014年1月1日起,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群众和事故当事人在向110报警的同时,可以直接向025—96911电话通报。同时通过广播、微博、微信发动知情者提供线索,并转告案发地肇事逃逸案件侦查部门,对提供有效侦破线索的群众,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兑现奖励。

  此次出台的“6条措施”明确,对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受害人,凡是重伤、死亡的,除依照规定予以救助外,省慈善总会和交通广播网建立的绿岛爱心救助基金在材料审核完毕后2日内提供至少2000元的爱心救助款,给受害人及其家庭以抚慰和救助。(记者 尤莉 通讯员 苏交轩)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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