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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消防:“立法先行” 完善消防法制体系

2013-12-23 17:11:4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生活报 

贵阳市消防支队坚持“立法先行”的消防执法工作理念,从政策层面抓住贵阳市社会管理创新的良好契机,充分利用贵阳市人大立法权和市政府的法制平台,为贵阳市的整体社会消防工作和城市火灾防控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构建了三个层级的消防法制体系,丰富和完善了消防执法法律体系。

分层构建市级消防法制体系,全面夯实社会消防工作基础。第一层级是通过消防支队本级规范性文件对贵阳市的各项执法工作进行保障,仅今年,该支队级出台本级规范性文件共计40余个。第二层级是通过政府规范性文件、政府规章的保障有针对性、有成效的推动各级政府和各行业部门开展消防工作。2012年以来,该支队通过出台《贵阳地区七类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贵阳市合同制消防员招收管理办法》、《贵阳市道路和建筑消防设施标识化管理规定》、《贵阳市建设工程相关责任主体重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黑名单”制度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府规范性文件,有效的解决当前较为突出的城市火灾防控和社会化消防工作存在问题和症结。同时,为各基层大队提供有力、有效上级政策保障,扭转基层“一家推”的局面。第三层级是通过地方性立法的保障,从长远性、全局性、根本性出发夯实社会消防工作的法律地位。今年以来通过《贵阳市消防条例》的正式实施及《贵阳市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出台,贵阳市的社会消防工作也正在实现制度管理到法制管理的转变。

充分运用市级法制平台,从机制上保障消防工作体系。该支队将消防工作与构建城市发展的机制建设和法制建设相结合,不断将消防工作融入贵阳市政府规章、地方性地方中。2012年以来,共参与审查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事前合法性审查10余件。如,贵阳市结合社区改革工作,拟在2013至2016年期间出台《贵阳市社区网格化管理办法》,贵阳市消防支队紧紧抓住全市整体安排的契机,将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作为贵阳市社区网格化的日常工作,其举措既顺应创新社会管理的新需求,又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减少火灾事故,使得社区网格化管理有支撑和落脚点。

充分运用市级立法后监督和评估机制,保障消防执法工作的执行效力。该支队充分运用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后的监督机制,借助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的监督作用,通过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对贵阳市贯彻、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贵州省消防条例》和《贵阳市消防条例》的检查,通过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贯彻、推进及存在薄弱环节情况的审议,依法督促政府落实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落实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比较薄弱等薄弱问题,最终,通过立法层面有效解决消防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对社会消防工作的保障。基本实现消防工作由制度管理到法制管理的转变。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