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委政法委授予二中院上海市政法系统案件评查活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在近三年连续开展的“百万案件大评查”活动中,二中院共评查本院案件147件,复查辖区案件2533件,不仅较好地完成了评查任务,而且通过评查发现问题、建章立制、改进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主要做法:一是领导重视,精心组织。成立由王信芳院长担任组长的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对评查工作进行全面布置、总体协调。立案庭信访办、审管办牵头协调;审监庭、申审庭、行政庭、执行局具体评查;政治部、监察室将评查结论纳入审判业绩档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等。各部门分工协作,确保了评查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完善程序,确保质量。建立案件评查“四项制度”,即主动联系制度、评查记录制度、一案一档制度、定期报告制度,确保各环节工作取得扎实效果;坚持“三过关”、“两不过关”评查标准,即每案必过合议评审关、专家评审关、领导小组评审关,研判不到位不过关,发现问题不整改不过关,确保评查工作质量。三是创新方法,注重实效。在落实阅卷、座谈、调查、走访、评议等五个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增加“评查回访”程序,向每个案件的信访人征询对法官廉政、作风方面的意见,加强与信访人的沟通互动。四是建章立制,长效推进。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陆续推出案件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立体推进群众工作、强化庭审劝解等工作机制,完善既有的释法答疑、庭审评查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司法救助工作等,通过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固定活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