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潍坊12月22日消息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日前,山东省邮政管理局召开的一个发布会揭开了谜底,原来,这个"夺命快递"是在投寄过程中受到了污染。(12月22日中国广播网)
“夺命快递”敲响网络经济安全警钟,让人警醒,那么,是谁在夺命呢?笔者认为,有三种人在悄然夺命。
首先,是发件企业在夺命。就目前披露的信息来看,这个致命快递的寄件单位是湖北荆门市熊兴化工有限公司,快递样品约25公斤。工厂说,他们这是第三次通过圆通快递样品,之前询问其他快递公司都被拒绝。它能否成为前车之鉴?快递物流咨询网首席顾问徐勇并不乐观。他甚至担心,这起事件会起到反面效应,一些人会效仿这家工厂用快递渠道寄递有毒化学品。这样的担心不无道理了,因此,我们必须从企业夺命的高度来认识,来惩罚,快递毒品,必须让其企业丢命,这样的企业应该关闭了。必须让这样的“冒险”企业付出最大的代价,否则,别的企业不会汲取汲取教训,这也是为了防止其他企业效仿。
其次,是快递业在夺命。圆通速递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物品发生泄漏后,公司2名员工不适,11月29日工作人员与发件企业联系,对方称该物品为氯乙腈,无毒无害,只需进行通风晾晒处理。不料,当日又有3名员工胸闷。11月30日,再次致电发件企业询问寄递物品是何物,寄件人方称为氟乙酸甲酯。快递公司立即报警,联系119对污染源进行处理。就个案而言,快递公司不具备专业知识,听信邮递者,未作危险品处理,其后续处理也存在问题,未对已经涉及的其他快递品作反应处理,才上演了这起“毒快递”夺命悲剧。作为快递业,发现如此问题,就应该采取紧急措施,停止相关业务的快递,然而,他们却适可而止,导致生命悲剧,因此,快递业夺命责任不可推卸,必须严厉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是监管者在夺命。为何发件企业敢于快递毒品,为何快递业依然我行我素,根本原因是我们的监管无力,这家企业是谁监督管理的,这家快递业是怎么接受监督的,为什么他们做丑陋不害怕,不恐惧,山东省邮政局在事故通报会上有一个结论颇耐人寻味,通报会说"这是一起偶发的违规寄递禁限物品造成的责任事故"。这是偶然吗?分明是监管漏洞造成的恶果。今年3月1日施行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29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快递服务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禁止寄递麻醉药物、生化制品、传染性物品和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毒性等危险物品和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那么,我们的监管者是如何落实这条规定的,监管者不认真宣传,不认真监督,就是在夺命,这个责任必须有人承担。
“夺命快递”不是偶然事件,是诸多漏洞必然恶果,不能仅仅惩罚当事者了事,必须挖掘出背后深层原因;不能仅仅反思快递业问题,必须反思整个网络经济安全问题。加强网络经济安全工作是一个新课题,我们必须从这起“夺命快递”中汲取深刻教训,解决好网路经济安全的大问题,快递业要安全,网络经济要安全,安全责任重于泰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