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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锡山:“三个下沉”提升审判质效

2013-12-23 11:17:5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深夜,锡山法院安镇法庭法官在路边翻阅案件材料。

  2013年初,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尝试突破传统民商事案件审判模式,通过人员、保障、案件的“三个下沉”,进一步夯实人民法庭在基层法院工作的基础地位。

  如今,将近一年的时间过去了,锡山法院在繁简分明、人案衡平中提高了审判质效,为破解法院工作案多人少、司法资源紧张等问题作出了一次大胆而有益的尝试。

  人员下沉 均衡配比

  12月11日,星期三,早上8点15分,东北塘法庭法官谢妍走进了办公室,拿着今天的工作计划,工作计划表上写满了各种记录。“相比于在本部的时候,现在要忙了很多,开庭、调解、调查、送达,每天的时间都安排得满满的。今天上午要开两个庭,下午还有一个案子约好了当事人调解,晚上有时间的话争取再把昨天没写完的判决书写完。”谢妍说。

  面对案件下沉以后,人民法庭案件数量激增的现实情况,锡山法院以“优质配备”为原则,选拔能力强、作风实、基础好的中层干部到法庭任职。目前锡山法院4个人民法庭庭长的平均年龄不到40岁,平均审判年限15年。

  在强化法庭领导力量的同时,锡山法院针对青年干警实行一线磨砺计划,将年轻优秀、功底扎实的审判骨干充实法庭审执一线,促使他们尽快熟悉审执业务,了解辖区社情民意,克服“三门”法官实践经验不足、实际操作能力弱的短板。

  锡山法院院长蒋飞说:“4个人民法庭深处锡山辖区的各个街镇,他们离百姓最近,业务面也较宽,在一线实践中磨砺,多听、多看、多学、多练有利于年轻干警较为全面的接触法院各个方面的业务,有利于他们快速成长。”

  调整后的法庭人数增加了14人,干警的平均年龄下降2岁,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干警占到其全部在编人数的60.7%。法庭一线的审判力量得到均衡优化,基层活力被不断激发。“我到法院三年了,成长最快、经历最多的可以说就是来到东港法庭的这一年。在这里,我能够最直接地面对最基层的群众。”东港法庭法官谭学勤说道。

  保障下沉 软硬到位

  “小柯,你下楼了吗?我马上就到门口。”早上7点35分,安镇法庭庭长潘洪峰挂断电话。潘洪峰说:“我们法庭的小柯就住在前面那个小区,我基本上每天都是这个点到这来接她上班。法庭离市区比较远,上班又早,院里对法庭的力量加强以后专门准备了接送车,对一些离得较远的干警来说确实方便了很多。”锡山法院以“人到物齐,物保案需”为原则,在民商事审判模式改革之初就将“保障下沉”摆在了整个改革计划的先行位置。

  根据调整计划情况,锡山法院新购置办公桌椅、电脑等办公设备,确保4个人民法庭各配备一台笔记本电脑,新配备一台复印机,人手一台电脑,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同时,考虑到4个法庭地处较为偏僻的郊区,法院加强了基层法庭交通工具保障,新购置的警车优先满足法庭需求。目前4个人民法庭共配备15辆警车,每个法庭都安排了专门的接送车接送法庭干警上下班。同时,在办案经费紧张的情况下,通过压缩三公经费等措施,合理规划使用现有资金,将办案经费向法庭进行适当的倾斜,在工作和生活上帮助和解决一线干警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保障法庭各项审执工作高效开展。

  在加强对人民法庭物质保障的同时,锡山法院拓宽保障理念,将业务指导作为法庭保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年初,锡山法院调整了院领导的职责分工,“一把手”院长直接分管法庭工作,同时有一名审委会专职委员协助院长做好法庭服务工作。蒋飞说:“院领导不定期下法庭指导,通过实务讲评的方式,帮助法庭法官解决为数不多的疑难案件,理顺了案件审理进程,保证了法官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普通案件的审理。”

  现在,4个人民法庭的工作人员,都盼望院长亲临指导工作。东港法庭庭长李娟说:“说实话,以前挺怕院领导来法庭,担心哪项工作不到位就挨了批。可是现在我们总盼着他们过来,特别是一些年轻法官总是催着我打电话请院长过来帮他们解决难题。”在新的审理模式下,今年1至11月,人民法庭法官的人均结案数达225.43件,比全院法官平均结案数多了99.63件。

  案件下沉 繁简分流

  上午10点半,家住荡口的王律师来到鹅湖法庭,为顾问单位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向法院递交起诉状、证据等材料。王律师说:“以前很多商事案件都是在锡山法院本部受理的,可我们很多企业都在鹅湖,来回一趟要跑几十里路,时间、精力都耽误到路上了。有时候落个东西或者补个材料,来回一跑,一天都办不了一件事。现在就方便多了,立案、开庭什么的,到荡口就行了,效率提高了,打官司的成本也少了不少。”

  按照就地解决纠纷和工作重心下移的整体思路,锡山法院把大量民商事案件放到了人民法庭审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法院审判工作中的主体作用。

  以“方便群众诉讼,提高审判效率”为原则,锡山法院改变了传统民商审判模式中以行政区划为主要标准的分案思路,结合辖区各街镇的案件情况、人口数量、区域特点和其他相关因素,调整了人民法庭的区域管辖范围,重新划定了业务庭和法庭的分案范围,将大多数民商事案件下放到法庭审理。

  2012年年底,锡山法院下发《关于调整民商事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明确自2012年12月21日起,法院受理的案件中标的额为100万元以上的案件、涉外离婚案件、破产清算等六类案件及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为院部业务庭受案范围,人民法庭审理案情较为简单清楚、争议较小、常规性的案件。通过分案调整,锡山法院实现了法庭“简案快审”、业务庭“繁案精审”的分类管理目标。

  锡山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薛悠云介绍:“新的分案范围确定以来,今年1至11月,人民法庭新收民事案件3060件,与去年基本持平,商事案件1427件,较去年同期上升22.9%。人民法庭的案件量明显上升,审理的民商事案件占到全院民商事案件的74%左右。”(刘家强)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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