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检察院了解到,截至目前,山东省三级检察机关已有90多个院相继开通官方微博和微信,全省检察机关已有近千名专兼职网络宣传员。各官方微博、微信通过转发重要新闻,发布检察工作动态和办案服务信息,进一步提升了检察机关的社会影响力。
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最初走进检察系统时,一些基层检察人员认为开通微博、微信是在额外增加工作负担,且宣传效果有限。对于基层的顾虑,山东省检察院用事实做了回答。今年10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在两大门户网站微博平台正式上线,短短两个月,仅其中一个账号粉丝就已经突破26万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实现了“收集社情民意,促进检务公开,增强检民互动”的初衷。
“检察干警积极学习新媒体知识,增强运用网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既是形势的客观需要,也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山东省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宋文娟介绍说,该院正在制定关于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推广应用的管理规定,特别强调将进一步减少基层负担、明确责任,确保网络宣传工作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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