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辽河中级人民法院自去年实行判前约谈、判前评查和判后答疑工作机制以来,狠抓相关工作,服判息诉效果明显。
判前评查要求裁判文书经分管领导签发后、宣判前或送达前,由专门成立的裁判文书判前评查组进行评查。判前约谈要求在案件宣判前,审判人员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进行约谈,就证据认定、法律适用、判决走向等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交流。判后答疑要求审判人员在判决书送达时或之后,围绕当事人对裁判文书中的证据利用、事实认定、裁判理由、法律适用及文意表述等方面的疑问,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说明。
据了解,为规范该机制有效运行,该院出台了裁判文书判前评查制度,成立了6个裁判文书评查组,逐份进行网上判前评查。下一步,辽河中院将实行按审判执行部类分类互动评查和集中评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查。判前评查结果、判前约谈、判后答疑的相关情况亦将填表附入审判副卷,并在审判管理部门统一备案。(记者 张之库 通讯员 严怡娜 伍春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