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上午,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一家蔬菜超市负责人王女士收到金水区法院下发的一份行政裁定书,王女士当场表示愿意缴纳占道经营的罚款。据悉,这是我省城管执法部门诉商贩非法进行占道经营行政处罚的首例案件。
据了解,王女士因在其郑州市园田路上经营的蔬菜超市门前占道经营,今年6月,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曾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王女士逾期仍不整改。按照规定,执法人员决定对王女士罚款400元,但王女士逾期未履行该处罚决定。11月29日,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向金水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2月10日,金水区法院作出行政裁决,裁决王女士要如期执行缴纳占道经营的罚款。
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高学锋说:“把执行工作交给法院,厘清了我们的权力界限,也避免了暴力执法事件,可以较好地改善城管执法队伍的形象。”(记者李凤虎实习生王广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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