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长安传真

辽宁锦州凌河构建三位一体“大调解”新格局

2013-12-20 19:42:1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辽宁长安网 

  导 读: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矛盾纠纷呈现出主体多样化、社会关系多层次以及利益冲突多领域等特点,使调处难度也随之加大,已经不能仅仅依靠某一个部门、某一种手段来解决。人民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主要手段,具有独特的优势,但也有其自身的局限性。人民调解只有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才能实现优势互补。锦州市凌河区积极整合调解组织资源,研究新方法,探索新路子,构建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紧密配合的三位一体“大调解”新格局。“大调解”提高了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和纠纷,实现了“小矛盾不出社区(村)、大纠纷不出街道、疑难问题不出区”的工作目标。2010年以来,全区共成功调解矛盾纠纷1752起,成功率为99%。

  夯实“大调解”基础:健全组织网络和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各级调解组织网络。凌河区从抓组织建设入手,建立健全调解组织网络,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三位一体”的大调解组织网络化体系,使人民调解工作延伸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做到了有人群的地方就有调解组织。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在全区11个街道、65个社区和2个村建立了调解委员会,在驻区企事业单位建立调委会43个,在区交警大队建立了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室,在区人民法院设立诉前人民调解室。目前,全区各级调委会都达到了组织、制度、工作、报酬“四落实”,每个街道调委会达到标牌、印章、人民调解标识、程序、制度、文书“六统一”,村(居)调委会基本上达到了“五有”:有办公场地、标示牌、印章、统计台账、工作记录。聘用了一批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文化素质较高、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人民调解员。

  加强访调诉调衔接。在“大调解”工作体系中,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需要彼此相互配合、分工合作。为此,凌河区从互动和对接入手,积极与信访部门对接互通信息,进行登记和梳理。对属于民间纠纷的,由人民调解组织依据相关法律、政策和程序进行调解。属于行政纠纷,涉及行政职能部门的,交由对口单位办理,人民调解组织进行协助,尽可能通过人民调解的形式达成和解。对经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无法达成协议的矛盾纠纷,交司法机关审理。2010年10月,凌河区司法局与区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促进诉调对接的工作意见》,为“大调解”之间的工作互动和效力衔接提供了有利保障。

  加强预防制度建设,进行专项攻坚活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制。对重大节假日和敏感时期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防激化工作,实行重点排查、重点跟踪监控、及时调处,确保重大节假日与敏感时期无民间纠纷激化和群体性事件发生。人民调解员定期或不定期到辖区走访,对可能发生的纠纷苗头,及时采取预防措施,使大量的民间纠纷在萌芽状态得到化解和平息。

  搭建“大调解”平台:转变司法行政服务职能

  要做到“大调解”,必须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方针,积极挖掘和整合司法行政系统内部资源,使之与人民调解工作有机结合。凌河区积极尝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工作相结合,在有利于预防和调解矛盾纠纷的同时,又扩大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影响力和渗透力,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把法制宣传融入“大调解”之中。围绕“法律六进”活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通过进社区、进村屯、进家庭等活动,组织开展现场示范调解、大学生现场模拟法庭、广场文艺汇演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人民调解之中。广大人民群众既受到了法制教育,又懂得了运用调解方式来解决矛盾纠纷。

  把法律服务融入“大调解”之中。积极整合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所等方面的力量,组织司法行政干部和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工作者深入街道、村(居)委会,开展法律讲座,让老百姓用法律武器解决纠纷,化解矛盾。通过专项活动,使一些濒临激化、社会影响较大的矛盾纠纷得到了化解或缓解。

  把法律援助融入“大调解”之中。化解弱势群体内部矛盾,对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至关重要。凌河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大调解”中的职能作用,坚持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相结合,努力促进法律援助机构和人民调解组织的有机衔接。目前,全区已建立法律援助中心1个、法律援助站11个,法律援助点74个。今年以来,全区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参与解决各类弱势群体纠纷案件1253起,有效推动了人民调解活动健康有序的开展。

  “大调解”带来大变化:人民调解工作实现了三个转变

  “大调解”工作为新时期的人民调解工作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推动了全区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大调解”工作的扎实开展,使凌河区的人民调解工作实现3个转变。

  由被动向主动转变。原来的人民调解工作,都是发生矛盾后又由调解组织介入,在重大节假日和敏感时期突击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防激化工作,显得很被动。现在凌河区变被动为主动,在全区开展了“十万家庭访谈”活动,组织人民调解员深入到社区(村),到居民家中访谈,人民调解员入户率达到了100%,对可能发生的纠纷苗头,及时采取预防措施,使大量的民间纠纷在萌芽状态得到化解和平息。

  由单打独斗向全社会参与转变。原来只有街道、社区有调委会,现在不仅驻区企事业单位建立了调委会,法院、交警队、火车站等重点单位也建立了调解室,并与信访接待站、民政救助站等单位建立了联系,从根本上转变了司法行政单位单打独斗的局面。原来调解员主要是街道、社区干部,现在形成了以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调解员为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目前凌河区有专职人民调解员421人、兼职人民调解员249人,做到了有人群的地方就有调解组织、就有人民调解员。(郝雨霏 孙松玲)

[责任编辑:朱诗瑶]
相关报道

·辽宁大连民警“老娘舅”精神获赞
·辽宁大连市首次组织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演练
·辽宁铁岭铲除一赌博窝点抓29人
·辽宁黑山:强力开展打击整治专项行动
·辽宁沈阳公安发布冬季社会治安预警信息
·辽宁:充分发挥立法在发展中引领推动作用

·辽宁:充分发挥立法在发展中引领推动作用
·辽宁葫芦岛综治委召开铁路护路工作培训会议
·辽宁大连西岗区:敏锐“网眼”守护格区平安
·辽宁大连高新园区消防走进社区开展安全培训
·[视频]辽宁检院举行“检察开放日”主题活动
·辽宁:776人次旁听省法院“百案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