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汝城县位于湘、粤、赣三省交界处的南岭山脉中段与罗霄山脉南端交接部,总人口约40万,为湖南省主要的少数民族聚居之地,目前下辖延寿、小垣、岭秀、三江口、盈洞等五个瑶族自治乡乡镇。由于传统文化上的差异,瑶族同胞在发生纠纷时往往不愿意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他们习惯邀请寨中德高望重的长辈出面协调,虽然一定程度上化解了矛盾,但不利于法律知识的普及。
2009年,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考虑到汝城作为老少边穷库区,办案条件十分艰苦,给汝城县人民法院配置了一台巡回审判车,方便走村串寨办案,把庭审现场搬进山区瑶寨、农家院落、田间地头。
零距离联动化解纠纷促和谐
初夏五月,绿肥红瘦,在汝城县三江口瑶族镇仙溪等山村瑶寨,一些穿着少数民族服饰的少男少女们在忘情地对唱着山歌。“虽然听不大懂,但能听出瑶乡群众对生活的热爱和向往”,汝城县法院的巡回法庭庭长李雄飞如是说。伴随着一首首悠扬的瑶族山歌远远飘来,和着旋律,巡回审判车缓缓地驶进了三江口瑶族镇。这条路李雄飞已经走了很多回了。朱支书远远地看见了车身上“巡回审判车”几个大字,笑着和李雄飞打招呼:“李庭长,你这晴天一身汗,雨天一身泥的,不觉得累啊?”李雄飞笑了笑,他也觉得累,但他觉得值。
“你整天游手好闲,也不去打工挣钱养家,经常打牌输钱,孩子的教育也不管,靠我一个女人忙里忙外,这个日子没法过了,我要跟你离婚。李庭长,你来的刚好,给我评评理……”朱某怒气冲冲地瞪了一眼宋某,急步走到李雄飞面前。朱某和宋某是三江口瑶族乡兰洞村的村民,1998年底,原告朱某经人介绍与被告宋某恋爱,1999年在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生育2个小孩。由于被告宋某生活态度消极,经常打牌,也不打工挣钱,导致朱某承担了大部分家庭事务,久而久之家庭矛盾就爆发出来。加之双方无共同语言,多年来难以建立和培养融洽的夫妻感情。双方诉讼到法院,法院受理此案后,当天就开车前往原、被告家里了解情况,做原、被告的工作,又联系村支书、村长和镇政府司法所长,经过三方人员的共同努力,最终,双方当事人言归于好。
2013年以来,该院进瑶乡巡回审理案件56起,调撤案件52件,调撤率达92.86%,与政府、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联合化解纠纷38起,占案件的67.85%。
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巧调家务事
“儿子始终都是母亲的心头肉,我不怨恨他们了,我只怪我自己不好,没有好好教育他们。以前是他们不懂事,对我这个老太婆不管不顾,今天李庭长你教育了他们,让他们懂得孝道,都主动拿生活费给我,轮流养我,这比法院判他们每个月给几百上千管用多了!”2013年11月,汝城县法院巡回审判车开进了延寿瑶族乡寿水村,为88岁的孤寡老人郭某找到了栖身之所。郭某膝下6个子女,但在赡养郭某方面相互推诿,李雄飞冒着大雨天寒及时赶到寿水村为老人主持公道,通过村委会召集所有子女,以召开家庭会议的方式,提出了大家认可的赡养方案,使赡养问题未通过诉讼便得以妥善解决。
点面结合打造全域化调解网络
近年来,汝城县法院持续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坚持不懈地深入汝城19个乡镇310个乡村,风雨无阻,解决纠纷,化解矛盾,设立巡回法庭的效果已逐步呈现,辖区更加稳定和谐,受到了群众的普遍称赞。
巡回法庭深入乡镇办案,多采取诉前调解方式解决矛盾,力争让老百姓不打官司,不伤和气。推出诉前、诉中多项调解方法,如案件事实直面调解法、释法明理调解法、网络调解法等几大类调解方法与思路。同时,通过组织“两代表、一委员”观摩、旁听案件,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等方式,将三大调解有机融合,除少数案件外,均先通过村、组干部调解,摸清事实真相,再由乡镇级进行调解,之后再到法院诉讼的方式,建立起一套调解网络,诉讼纠纷明显减少,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纠纷的能力明显提高。通过举办法制讲座、展板宣传、公开宣判等多种形式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村民的法律意识普遍提高。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工作,使群众对自身关心的法律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增强了依法维权意识,减少了纠纷的发生。通过构建巡回审判模式,真正实现了司法为民的理念,从根本上解决了群众诉讼不便的问题,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截至11月底,该院实施巡回审判审理案件286件,当庭调解撤诉262件,90%以上的案件均在一个月内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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