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司法厅和省法院联合发出表彰决定,授予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宝塔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等30个单位“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誉称号;授予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天一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林爱霞等120名同志“优秀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授予南京市江宁区司法局等40个单位“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科科长袁雪飞等79名同志“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10年以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广大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和上级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履行职责,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全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有效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建设作出了新贡献。截至目前,全省共建立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32881个,选任专职人民调解员3.5万名,成功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022657件。(记者 施为飞 通讯员 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