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今后一段时期法院工作的重点和目标,也是下一阶段司法改革的方向标和试金石。”12月13日,省纪委驻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邬文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邬文生认为,虚假诉讼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和他人合法利益,严重妨害司法秩序、浪费司法资源、挑战司法权威,最终损害司法公信,背离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观,进而摧毁社会诚信。
邬文生谈到,防止民事诉讼方面的假案件,其意义和作用不逊于在刑事领域防止冤假错案。刑事冤假错案的防范,从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到各级法院,都在着手建立健全机制,但对于虚假民事诉讼的防治,从立法到司法,未引起足够重视,对于其危害性,人民法院同样不能掉以轻心。
“防治虚假诉讼,首先需要法官祛除私心杂念,公正廉洁司法,其次要在办案中练就火眼金睛,同时还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配合。长沙法院近年在全省法院系统中率先进行尝试,取得一定成绩与经验,可以总结为在立案、审判、执行‘三关’截住‘假官司’,辅以理论指导、社会联动和严肃查处的‘三轮’驱动。下一步,省法院将择机出台相关意见并向社会公布所查处的虚假诉讼典型案例,如果有法官牵涉其中,内外勾结,联手办假案,我们将严肃查处,绝不姑息。”邬文生介绍。
邬文生坦承,仅仅依靠法院一家开展诉讼打假,有其局限性,还需要媒体和社会舆论的正面引导和政法各家联动以及诚信系统的一体化建设。除了借助法院系统的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和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外,省法院还将与政府有关部门合作,比如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就企业信用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对企业失信行为建档信息予以共享。
“只要始终围绕人民法院的工作目标开展工作,每一个法官秉持匡扶公平正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切实实依法,认认真真履职,‘法治中国’的梦想一定会实现。”邬文生说。
·湖南高院召开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会
·湖南高院举办执行实务培训班
·湖南高院通报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
·湖南高院与省政府法制办共商行政法治问题
·湖南高院:在思想上找差距 在工作上找不足
·青少年学生首次走进湖南高院体验“开放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