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委政法委部署查处办“三案”工作
重拳整治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近日,青海省委政法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整治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的工作方案》,就专项整治办“三案”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方案》强调,专项整治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四、五次全会和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中共青海省委常委班子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和〈中共青海省委常委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计划〉的通知》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关于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以密切党群干群警民关系、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为目标,紧紧围绕公正廉洁执法这条主线,着力推动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依法有效解决,积极预防和严肃查处办“三案”的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方案》指出,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二是积极预防和严肃查处办“三案”问题,三是全面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四是切实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单位和任务完成时限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紧紧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执法岗位和关键环节,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管理,努力实现执法程序流程化、执法裁量标准化、执法行为规范化,大力推进执法公开,从源头上预防随意执法、粗放执法等问题的发生,下大气力解决执法不严、裁判不公和诉讼难、执行难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公平正义问题,进一步提高执法公信力。《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根据《方案》要求,省直政法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有案不立、刑讯逼供、违法取证、量刑不当等问题的法律监督;将健全完善首问主办责任制度、人民警察执法办案终身责任及过错跟踪追究办法、执法过错案件剖析制度等纪律规定;省直政法部门和各市州委政法委,将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基层政法单位贯彻执行禁令规定、值班备勤、警容风纪及警用车辆、枪支弹药、警械具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发现和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查纠、早整改。
(来源\本网讯 文\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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