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湖街道突出“四个针对”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收到较好的效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针对重点对象侧重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东湖街道在“五个着眼”和提高“五个能力”上下功夫。即:着眼依法执政,抓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努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构建和谐路桥的能力;着眼依法行政,抓公务员学法,努力提高公务员依法办事能力;着眼人口素质,抓青少年学生学法,努力提高青少年学生运用法律判别是非的能力;着眼防范法律风险,抓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努力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和引导下岗人员合理表达自己诉求的能力;着眼参与基层自治,抓居民学法,尤其是流动人口,引导和帮助他们自觉学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二是针对重点领域深化普法宣传教育。东湖街道紧紧围绕“法律六进”,加强对重点领域的普法教育。在机关通过“八项措施”,促进依法行政。即:采取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公务员自学法律和参加法制讲座,组织法律知识考试,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建立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听证制度,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公务员学法用法长效机制等;在学校普遍建立“普法副校长”制度,在全区中小学开设普法课,定期开展普法讲座,做到“计划、师资、教材、课时”“四落实”。加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普法教育网络建设,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在社区实现了“五个一”:即在社区建立一个普法宣传橱窗,建设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普法宣传队伍,建立一套居民学普法度,适时开展一次义务普法宣传活动。向社区居民发送一张法律服务便民联系卡,在为居民解疑释惑、排忧解难的过程中普及法律知识。对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社区,经常性开展了普法宣传教育,帮助他们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和法律常识;在企业建立健全了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制度,开展“依法诚信经营,防范法律风险”主题普法教育、培训,大力宣传与市场经济有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在单位普法教育做到“五有”,即有组织、有计划、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通过宣传册、宣传栏、宣传长廊等形式,积极向社会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
三是针对重大工程拓展普法宣传教育。东湖街道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不断拓展普法宣传教育覆盖面,扎实开展重大建设工程、重大经济发展项目、重要民生工程等专项普法宣传教育。
四是针对重要活动丰富普法宣传教育。在每年的元旦、春节期间;3月综治及大调解宣传月;“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维权日;“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4月清明祭祖,扫墓时节;5月科技活动周;6月禁毒宣传月;7月11日“世界人口日”;9月9日重阳节“老年人权益保护”宣传日;10月“国庆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日、纪念日期,开展不同主题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既使普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又丰富了普法宣传教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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