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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标兵”扫描

2013-12-19 09:30:1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翟二闯:从审查“海量”案件中成长

    9年审查案件3300余起,这是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检察官翟二闯的工作记录。正是这种“海量”案件的滋养和坚持不懈的业务学习,成就了他优秀的法律职业素养和深厚的法学功底。

    刚参加工作时,翟二闯办理过一起立案监督案件。公安机关把不构成抢劫罪的15岁少年柴某错误刑拘,经过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最终撤销该案。

    那次的办案经历带给翟二闯极大的震撼:“我们百分之一的错误,带给当事人的就是百分之百的人生悲剧。”从此,他坚定地认为,作为一名侦监部门的检察官,必须始终保持认真严谨、如履薄冰的工作作风,唯有如此,才能把工作做好。

    2009年,翟二闯承办了河南某公司总经理张某、财务总监杨某职务侵占一案。该案是由河南省委政法委批办的重大、疑难案件。

    受理案件后,翟二闯和同事提前介入,利用4个月时间,在犯罪嫌疑人“零口供”的情况下,引导公安机关依法查明了张某、杨某职务侵占2600余万元的重大犯罪事实。

    该案经起诉后,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40万元,扭转了该企业濒临破产的局面。该企业100余名职工签名送来感谢信,该案的成功办理也得到了市检察院和省政法委的通报表扬。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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