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郭永新因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其同案犯李软平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而当初郭永新是被以涉嫌盗窃罪提请批准逮捕的,李软平甚至未被提请批准逮捕,险些逍遥法外,成为漏网之鱼。
今年5月24日,侦查机关以涉嫌盗窃罪提请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郭永新。侦查机关查明,郭永新伙同李软平在公共汽车上盗窃他人现金800元,还伙同肖某、未某等人盗窃他人财物1800多元。由于李软平盗窃数额仅为800元,达不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侦查机关未对其提请批准逮捕。
但在审查证据时,检察官却发现,一名证人证明,郭永新、李软平的盗窃行为被当场发现后,曾暴力威胁被害人。检察官认为,依据刑法规定,盗窃后为抗拒抓捕或毁灭罪证而以暴力相威胁的,其行为转化为抢劫罪,且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情节,依律应当严惩。为查清事实,检察官询问了另外两名证人和被害人,他们均证明郭永新、李软平有暴力威胁被害人的情形。据此,该院向侦查机关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要求追捕李软平。5月25日,李软平被抓获,6月21日,被以涉嫌抢劫罪批准逮捕。
据了解,今年5月以来,该院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中,推行“五查五看三必问”工作法,要求认真核实案件中每个细节,全面了解涉案人员在案件中的具体行为,细心捕捉犯罪嫌疑人相关信息,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所谓“五查五看”,即查犯罪原因,看案中是否有案;查赃物去向,看有无收销赃情况;查共同犯罪,看有无遗漏同案犯;查另案处理人员,看是否已经处理;查有绰号人员,看是否应受处罚。所谓“三必问”,即在提讯犯罪嫌疑人时对预谋过程必问、分赃情况必问、证据矛盾点必问,查清有无事前参与预谋的同案犯,有无虽非实行犯但参与分赃的同案犯。
据统计,从今年5月至11月底,该院共追捕漏犯8人,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其中3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1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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