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盘锦市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对促进平安医院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将发挥重要作用。
盘锦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3—5名,该机构是依法设立的调解医疗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参与医疗纠纷的化解工作,接受司法部门的业务指导。
盘锦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要职责是通过接受医患双方申请,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防止医疗纠纷激化;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医学知识,引导医患双方当事人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解决纠纷;为医患双方提供医学、法学及保险等方面的专业援助,为患者及其家属或者医疗机构提供医疗纠纷调解咨询和服务;及时发现、妥善处理和疏导矛盾纠纷,防治矛盾激化,对有可能演化为群体性事件的医疗纠纷主动介入调解;向司法行政、卫生部门反映医疗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薛长生 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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