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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亲和司法”柔性化解矛盾的妙方

2013-12-18 17:04:1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福建长安网 

  “亲和司法”:柔性化解矛盾的妙方

  ——福建福州市中级法院民一庭打造独具特色的“司法审判品牌”

  初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虽心里早有准备,时值年底“清积”,每位法官必定是忙得焦头烂额,但记者还是被这里的劳动强度所震撼:来来往往的当事人、密密麻麻的开庭记录、沉甸厚重的卷宗……此时虽是寒冬,但眼前的情景却让人有种热火朝天的感觉。

  “把当事人当亲人,视纠纷案为家事。”这已成为福州中院民一庭法官们的准则。面对任务重、难度高、压力大的案件形势,他们始终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坚持“亲和司法”柔性化解矛盾,在化解纷争中尽可能变忧为喜,圆满审结了一大批关乎民生与和谐的疑难纠纷案件。5年来,经过不断的审判工作实践,“亲和司法”已形成了福州中院民一庭独具特色的“司法审判品牌”,妥善审判了上万件涉及民生权益等纠纷案件。

  残疾当事人被亲人丢弃在法院、离婚争夺孩子以死相胁等剧情化的案件在民一庭时有发生,作为法官不仅要有过硬的法律专业知识,更多的是要懂得把握当事人的心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把矛盾纠纷化解。

  今年11月21日下午临下班前几分钟,民一庭庭长陈锐突然接到一通电话,称有一伤残颅骨缺损的当事人被丢弃在法院大门口,家属离开前撂下狠话:“如果法院不马上给钱治病,发生意外就由法院负责。”

  接到电话后,陈庭长立即想起这是前不久刚刚审结的一个交通事故纠纷案,案件当事人颅骨缺损需要治疗费进行修补手术。由于一直没能拿到治疗费用,小陈无法进行颅骨修补术,他的家人只好把小张及其承揽工程的包工头老刘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支付医疗费用,让小陈尽快进行颅骨修补手术。

  这起交通事故事发生在去年12月8日,来自四川的当事人小陈乘坐老乡小张驾驶的轻型自卸货车准备去工地,当车沿鼓宦公路鼓岭往宦溪方向行驶至宦溪垃圾转运站路段时,货车的车头右侧与路边的山体碰撞发生侧翻。事故发生后,小陈被送往医院急救治疗,出院时颅骨仍缺损,医嘱建议出院后2个月行“颅骨修补手术”。

  一审判决后,小张和包工头老刘不服,向福州中院提起上诉。案件到了二审时,民一庭的承办法官还专门将小陈的情况向庭长汇报,希望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审判程序,尽快审结小陈的案件,好让小陈早日拿到治疗费用进行治疗。此事很快得到了支持,整个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用了不到一周的时间。

  接到电话后,陈庭长第一时间通知了承办该案的法官吴一萍,并将当事人接到法院休息室。由于当事人是颅骨缺损受伤,导致意识不清,支支吾吾无法说出来意,更说不出其家庭住址,也无法联系到其家人。无奈之下,吴法官只好根据卷宗记录了解到小陈暂住鼓山,便带着小陈在鼓山一带苦寻打听,希望有人会认识小陈,尽快把他送回家。但时间很快就过去了,事情并不是那么顺利,小陈的家还是无法找到,吴法官只好带着小陈一边去吃饭一边打听他的住处。功夫不负有心人,历经6个多小时的打听询问,直到次日凌晨,吴法官他们终于将小陈安全送回家。

  在民一庭的帮助协调下,小陈顺利地领到了执行款。类似的案件在民一庭时有发生,作为法官,如果不能妥善处理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势必会导致矛盾激化。亲民办案,坦诚相待,暖化民心,把当事人当亲人,把当事人的事情当做自己的家事来做,福州中院民一庭时刻践行着“亲和司法”,让当事人从中感受到温暖。

  为将“亲和司法”落实到实处,民一庭率先提出了“暖化当事人心、柔化审判方法、细化审判工作、强化基层基础、硬化目标管理”的“五化”方针,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把“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作为基本原则,情理法有机结合,促进案结事了,尤其对涉高龄老人、残疾人、行动不便病人,受羁押人员等诉讼案件均派员就地入户进行调查、询问或开庭、调解等,审结、调解了许多疑难纠纷案件,成为了福州中院公认的一支审判劲旅。这支队伍主动拓展民事审判职能,深化司法服务品牌,深入推进维护妇女儿童、维护军人、护老助少、人民法庭创优等工作,为构建和谐榕城添砖加瓦。(记者 海峡 记者 张梅花)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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