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势而谋 应势而动 顺势而为
——从省高级法院第十三次新闻发布会说起
进入12月,江苏等我国中东部地区因雾霾天气造成重度空气污染的现象,再一次引发了公众对环境安全关注度,环境司法保护的社会需求日趋强烈。
12月上旬,省高级法院新闻办公室与民事、刑事、行政等审判部门齐心协力:近期发布10件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和江苏高院、江苏省检察院制定的《关于依法办理环境保护案件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召开严厉打击资源环境犯罪新闻发布会。议题设置后,该院新闻办专题研究,进行部署,商请该院审判部门就“答记者问”相关问题作了安排,并专门邀请了中央和省部分媒体记者对此次新闻宣传活动进行共同策划,就新闻发布会内容、形式、程序、时机等进行细化。12月12日,江苏高院“严厉打击资源环境犯罪”新闻发布会召开,来自中央、江苏、南京43名各级各类媒体记者应邀参加,该院官方微博对新闻发布会进行了全程直播,新闻发言人及审判部门负责人回答了记者及网友“环境污染行为往往是企业行为,请问‘两院’意见在对单位犯罪方面做出了哪些规定?”等问题。当天,人民网、新浪网、新华网等网络媒体纷纷大幅报道,还配发了江苏高院新闻办约请的特约评论员文章。
此举,作为江苏高院今年以来召开的第13次新闻会,社会各界给予充分肯定,普遍认为:“法院新闻发言人走上前台,直面公众,有利于推进司法公开、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和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对此,新华日报记者顾敏说,该院今年以来新闻发布的内容之要、次数之多,在省级机关中前所未有。同时,该院积极探索司法新闻宣传报道,摒弃“一篇通稿打天下”的传统做法,即改变原有单向传输的宣传模式,实现向全媒体新闻发布的对话模式转型。
江苏高院新闻发布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据该院分管新闻宣传工作副院长周继业介绍,该院近年从思想理念、方式方法、制度机制、人员机构、经费保障等多方面着手,深入推进新形势下法院新闻发布工作。早在2004年,该院制定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法院新闻发言人制度应当建立在规范法院信息披露的基础上,对作出的重要工作部署、颁布司法规范性文件、推出重要改革举措等,及时进行新闻发布;以深入解读重要方针政策、妥善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有效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为重点,及时有效地发布权威信息;针对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民生问题以及重大敏感案件,通过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做到不回避、不失语。
针对涉法社会热点,主动策划选题,及时权威发布,推进新闻发布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面对2013年涉及的食品、房价、教育、医疗、环保等民生热点、焦点问题,以及新媒体咄咄逼人的强力攻势,江苏高院新闻发布内容的重点落在能引起社会普遍关注的,带有普遍性的,有的是带有前沿性领域的案件的审理和裁判上。针对不同媒体和公众需求,江苏高院今年以来通过21次新闻发布会、媒体招待会、通气会、策划会、座谈会等不同形式,与媒体直接互动,有效回应媒体关切,发布的主题涉及房地产民事纠纷、非法集资案件、交通损害赔偿、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活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反规避执行以及各审判领域的司法举措、典型案例和改革成果等近30个专题。
新闻发布,一种公开的力量。人民法院日渐常态化的新闻发布会,不仅推动更多的公众和媒体倾听法院的声音,而且使得司法真实更加触手可及。据201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发布的《中国司法透明度报告(2012)》,江苏高院司法透明度名列全国高级法院第二位,较2011年前进两个位次。(特约记者 娄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