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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调整运输合同纠纷等案件管辖

2013-12-18 10:56:2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北京调整运输合同纠纷等案件管辖

城四区相关民事案件将由铁路运输法院受理

今天(12月17日),记者从北京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正式受理指定管辖案件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从今年12月21日起,北京市东城、西城、朝阳、海淀四个城区区域内发生的运输合同纠纷、保险纠纷民事一审案件将由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受理。对上述案件提起的上诉案件由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受理。同时,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还将受理北京市中级法院管辖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和保险纠纷民事一审案件。

2012年6月6日,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北京铁路运输法院正式移交北京法院属地管理。此次民事案件指定管辖范围的明确,为铁路法院突破专门法院的定位、实现审判职能的调整和强化奠定了基础。(记者 郭京霞 赵 岩 通讯员 张勤缘 衣芮萱)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