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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庭来了位调解员

2013-12-18 08:56:2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日报 

立案庭来了位调解员(一线探访)

人民调解员(右)正在调处一起纠纷。

胡小静摄

提到法院的立案庭,很多人首先想到的是原告面红耳赤述说案由,急切地要和被告对簿公堂,讨个说法。然而,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里却是另一番景象。

马淑华是位退休老人,她来到顺义法院,不是为了打官司,而是为了说服他人别打官司。她的身份是北京市顺义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退休前曾在顺义区幸福西街居委会工作。

“我们这批调解员大多是退休教师或司法机关干部。有些案件立案时,如果当事人同意调解,法院会通知我们到立案庭,在审判人员的指导下对案件进行调解。”马淑华说。

今年12月,马淑华和她的团队刚刚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小张刚满18岁就拿着一张3.5万元的欠条到法院起诉他的姑姑。按说欠债还钱,有了欠条这一证据,一告一个准。但是,这张借条是何时立下的,当时小张还未成人,究竟是怎么回事呢?”马淑华决定弄个明白。

在法官的指导下,马淑华联系了原被告双方。经过进一步沟通得知:小张父母双亡,多年来与奶奶相依为命。2003年,小张的姑姑治疗肾病急需用钱,小张的爷爷因此给她3.5万元。爷爷去世后,经奶奶同意,姑姑重新打了一张借条,把被借款人写成了不满18岁的小张。

马淑华说,“在法官的指导下,我们和当事人反复沟通,了解双方的难处,小张没有学费上大学,几经催促姑姑,也不见她还钱,不得已才诉诸法院。小张的姑姑因治病负债累累,其小儿子又刚刚出了事故,也需要花钱。”

欠的钱是要还的,但是怎么还,才能让双方都满意呢?马淑华建议:被告从本月起,每月偿还原告3000元。原告可以顺利上学,被告又不至倾家荡产,双方的亲戚关系还不会破裂。她的建议很快获得双方认可。

“老百姓家长里短的纠纷,不是什么非要对簿公堂的大事,很多时候需要有人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替他们牵线搭桥化解心中的‘疙瘩’。这需要调解员既讲法又讲情。”对于马淑华来说,在法官的指导下开展调解,对法律底线有了更清楚的把握,调解更有效率,也更有说服力。

北京市顺义法院副院长王东志介绍了立案庭里的人民调解员是如何工作的。“先由法官判断案子是否适合人民调解,在得到当事人同意后,由立案法官和人民调解员共同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法院追踪、回访、督促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如果不能达成调解,便迅速启动审判机制,将案件转入审判阶段。在调解中形成的案卷材料,可以帮助法官快速了解案件基本情况。”

2010年8月5日,顺义区法院成立由法官和人民调解员组成的诉前调解组,运行效果显著。2013年,顺义区法院人民调解窗口共计收案1318件,已达全院民商事和执行案件收案总数的10%。

“人民调解员进立案庭,有利于让群众的矛盾以更温和的方式化解,对于百姓来说,减少诉讼成本,让他们花最少的力气、时间、金钱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法院来说,缓和了审判压力,很好地整合了司法审判和人民调解两方面的制度优势。”王东志这样评价。(徐 隽 刘昱含)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