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中有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党的十八大以来检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纪事
发展,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经济建设,是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
今年,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错综复杂,但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农业生产再获丰收,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改革开放力度加大,人民生活继续改善,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在中国经济发展的时代大潮中,任何人,任何行业,都不可能也不应该做旁观者。
那么,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如何立足职能,做好服务发展这篇大文章的?今年又交出了一份怎样的答卷?
服务大局:着力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思路决定方向,方向引导行动。立足检察职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在部署检察工作时,最高人民检察院思路清、方向明。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召开,确立了“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大会甫一闭幕,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召开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大会,曹建明检察长向全国检察机关发出动员令: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随后,在今年年初的全国检察长会议上,在3月份的全国两会上,在谈到全年的检察工作主要安排时,曹建明都强调,要紧紧围绕中央决策部署,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的切入点,“着力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上有所思,下有所动。按照高检院的决策部署,各地检察机关纷纷提出服务经济发展的措施。
贵州省检察院出台《关于积极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意见》,制定20条措施服务经济发展。
江西省检察院出台十条意见,对该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办理涉企案件、提高服务企业针对性和实效性等提出明确要求。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检察院在当地新能源产业聚集区设立服务工作站,选派干警积极与项目投资办公室对接,接受企业的咨询、控告和举报。该院依法打击盗窃、侵占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犯罪活动,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司法保障: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要让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需要司法保障。
今年以来,检察机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整治非法集资和非法传销等专项行动,前10个月共批准逮捕走私、制假售假、合同诈骗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38174人、起诉63097人。
制假售假,不仅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周泊丞等4名犯罪嫌疑人在一年多时间里,将15万公斤病死猪排骨加工成排骨粒,通过批发市场进行销售,销售金额超过60万元。广东省深圳市检察院受理该案后,近日果断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将4人依法批准逮捕。
今年是我国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五周年。全国检察机关保持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仅上半年就批捕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428件2176人,起诉2253件3805人。
非法传销,也是近年来常见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今年9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检察院将“广西一号传销大案”118名被告人起诉到法院。为依法严厉打击传销犯罪活动。今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平等保护:让各类经济主体都感受到法治的温暖
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不同所有制经济主体实行平等保护,是检察机关在经济领域维护公平正义的要义。
一年来,检察机关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国有企业的职务犯罪,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安徽省淮北市的国有企业大多集中在煤炭、电力、通信、银行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淮北市检察机关将“国有企业廉政风险防控项目”作为职务犯罪预防的工作重点,突出抓好对重点行业、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预防,帮助企业建章立制。
对民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和小微企业,检察机关同样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让他们感受到法治的温暖。
今年以来,山东省检察机关完善涉及非公有制企业案件办理机制,提升检察人员服务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专业化水平。山东省检察院提出办理非公有制企业案件“三个严禁”:严禁越权办案,严禁干预发案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禁检察人员以权谋私损害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
今年3月,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多家小微企业相继发生蹊跷的工伤事故,不少员工上班没几天就摔断了手臂,大多数企业选择赔钱“私了”。事实上,这一系列“工伤”事故是诈骗团伙所为,短短两个月他们就诈骗企业数十万元,惠山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乔某等10人作出批捕决定。
“良好的法治环境就是企业赖以生存的阳光和雨露。”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完达山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景海,对黑龙江农垦检察机关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深有感触,“检察机关专门为非公企业设立了法律咨询处,为非公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积极研究涉企案件特点、发案原因,指导非公企业建立完善规章制度。”
涉农检察: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做好“三农”工作,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今年以来,各级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涉农检察工作,依法打击涉农刑事犯罪,强化农村社会公共安全保障。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实施等领域的职务犯罪,促进农业农村发展。
吉林省检察机关在查办基层农机系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提出百余件预防建议,深层次化解农机补贴等领域存在的不稳定因素。陕西省检察机关针对长期难以规范的农村财务管理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帮助农村建立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受到农民群众欢迎。
今年4月,河北省大名县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对该县九营农机专业合作社在组织2011年、2012年农机深松整地项目过程中骗取国家巨额补贴的情况进行调查时,发现该合作社理事长谷孟坤,理事谷献忠、任义文、成春生涉嫌贪污、对单位行贿犯罪,县农机局原党总支副书记马相申涉嫌贪污犯罪。该院立即进行了查处,挽回经济损失近190万元,这些资金被继续用于深松整地项目。当地群众纷纷称赞,检察院是“涉农惠民工程的护身符”。
工程预防:保障经济发展引擎安全无虞
投资,是拉动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之一。今年以来,各级检察机关抓住公共投资的重点领域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关键环节,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保障国家投资安全、干部廉洁。
高检院对南水北调等100个重大预防项目进行挂牌督办,各级检察机关结合执法办案提出完善制度机制的对策建议。河南省淅川县检察院先后对23个工程项目开展预防监督,确保了10多亿元南水北调工程专项资金的安全。
今年7月,甘肃省检察院决定以今年省列200个重大项目为主,在该省检察机关开展“服务企业、服务项目,促进廉洁、促进发展”专项活动。“通过全方位、多角度地实行‘廉政监理’,将有效规范全省重大项目运作,确保各项投资的高效利用,最大限度地预防职务犯罪,为全省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甘肃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刘永富对这项活动作出如此评价。
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巨轮,正朝着“两个一百年”目标奋力迈进。“稳中求进,改革创新”,2014年经济工作的总基调已确定,检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任务更加繁重。
12月16日,曹建明主持召开高检院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准确把握形势,找准服务改革切入点和着力点,突出工作重点,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全面完成明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和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4年,令人期待。2014年,检察机关服务发展会更加有为!(王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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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就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接受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正义网等10余家新闻媒体采访,与网民在线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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