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把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作为保障民生、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扎实开展各项救助工作,努力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
对全区城乡低保工作进行了动态调整,共审定农村低保对象9549户24300人,累计发放低保金3804.46万元。全力做好特殊群体的生活保障工作,共审定五保对象1043户1152人、孤儿216人及事实上无人抚养的贫困儿童252人、重度残疾人1671人、高龄老人15235人。累计发放五保供养金453.87万元、孤儿和事实上无人抚养贫困儿童补助金201.84万元、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103.02万元、高龄补贴591.316万元。
共实施危房改造1457户,新建房屋6496间107028平方米,下拨危房改造资金2407.45万元。在实施好救灾救济工作方面,累计发放救灾面粉1140吨、救灾物资912件套;为546名因灾、因病致贫的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性救助金50.66万元;为61名贫困大学生发放助学金12.2万元;为482名生活无着落人员发放救助金7.5万元。同时,全面落实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累计救助城乡困难群众4268人,发放医疗救助金538.05万元;为14名残疾人免费配制19.8万元的假肢14具,为行动不便残疾人和老人解决双拐20副、轮椅车30辆。有效缓解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徐有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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