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安岳法院举行执行款发放仪式,共为申请人发放183246.28元案件执行款,维护了80多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这是该院以“转变作风、司法为民”活动为契机,狠抓执行工作不放松,把关系到涉及农民工问题的案件,作为重中之重来抓,集中开展涉及农民工利益的案件执行行动所取得的初步成效。
工程欠款未兑现,农民兄弟齐抱怨
刘某、康某、阳某在为某公路投资开发公司修筑319线公路时,投资公司欠三人工程款18余万元。欠款经刘某、康某、阳某多次催收未果,经本院审理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投资公司从2006年起每年5月23日前给付刘某、康某、阳某工程款及利息共计183246.28元直至2015年5月23日工程款全部付清。投资公司在2012年5月23日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后表示无力再支付剩余工程款,导致刘某、康某、阳某无法给80多名农民工兑现工资,农民工兄弟怨声载道。2013年7月,刘某、康某、阳某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投资公司给付3013年5月23日前到期的工程款及利息共计183246.28元。
多管齐下促执行,全额兑现只为民
详细了解案情后,执行局积极探索新举措新思路,从保障农民工切身利益出发,灵活运用各种执行措施,反复对被执行人做执行说服工作。执行局领导及干警多次到被执行人公司,向其负责人讲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并组织双方座谈,现场了解情况,协调双方拿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尽力促使案件及时解决。同时,请县交通局协助做好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组织力量做好申请人的安抚疏导工作,避免出现突发性、群体性上访。在各方共同努力下,被执行人于2013年12月9日自动将工程款183246.28元交到法院,并自行与申请人刘某、康某、阳某就未到期的剩余工程款重新达成协议并履行完毕。
申请人领到执行款,对执行法官的工作作风及务实精神表示满意,激动地说:“一直以来,我们就相信法院,就相信法律,法院是公正的,是为民做主的,谢谢你们。”
杨康忠 陈建权
·四川高院院长王海萍在遂与全国、省人大代表座谈
·四川公安:不到5分钟 手机约好办护照
·四川举办郭兴利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
·全国检察宣传工作研讨班16日在四川成都举行
·四川蓬安:代表委员旁听受贿案庭审
·四川法院:严惩事故背后的权钱交易渎职犯罪
·四川法院:严惩事故背后的权钱交易渎职犯罪
·四川成都:“个案巡回讲座”培训公诉人员
·四川强力整治道路交通安全
·四川交警上路加强冬季高速路交通安全管控
·四川政法微博总量居全国前十
·四川政法微博总量居全国前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