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说三道四” “把脉”政府规章
江苏“红头文件”将接受网上评价
昨日下午,在省政府法制办组织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公开点评会上,来自高校、省法院、律师事务所等理论界、实务界的6位专家对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和徐州、镇江、连云港、昆山的6部“红头文件”集中“把脉”。据悉,专家年度点评规范性文件,是江苏创新规范性文件审查的一个重要形式,已经连续进行了5年。与往年不一样的是,今年的点评会还在网上征集了部分行政管理相对人参加旁听,进一步增强了规范性文件备案点评的公开性和互动性。
在此次点评会上,专家们着重从合法性、合理性和制定技术等方面对1件规章、5件规范性文件逐一进行了点评,总体认为这些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内容没有违法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情形,符合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合法性要求。这些文件规范的内容比较全面、适当、具体,内在逻辑严密,具有较强的操作性。专家们同时直言不讳指出相关规范性文件的不足,并提出了许多富有见地的意见和建议。
在对《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点评中,省高级法院行政庭副庭长倪志凤认为,该办法立法目的明确,规范依据充分,内容上也比较具体细化,易于操作执行,表述上严谨科学。但在法条用语、条款设置和内容规定方面仍有值得商榷之处。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赵建阳在对《徐州市市区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的点评中,直言该办法中处罚条款存在合法性问题,他呼吁制定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时,一定要依托上位法,避免明显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的突出问题。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王太高教授、南京工业大学法律与行政学院院长刘小冰教授、江苏省委党校法政部副主任梁三利副教授、江苏博士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周连勇也分别就省环保厅、连云港、镇江和昆山的有关规范性文件作了精彩点评。
开展专家点评活动,对于制定机关能够更加清晰地了解社会需求,多角度考量相关问题及其解决路径,克服部门局限和制定技术上的缺陷,从而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对于点评会上发现的问题,刘小冰教授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坦言,点评制度已经建立,更期待制定机关能及时修复规范性文件中出现的瑕疵。
省财政厅政策法规处处长顾岳良在会上表示,他们将充分吸纳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完善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供应商的政府采购行为,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环境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徐卫告诉记者,我省明年将建立政府法制专家咨询委员会,充分运用备案审查专家咨询机制,争取做到对当年度所有备案登记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逐一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改正。省政府法制办还将试行各地各部门报送省政府备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在网上公开,设立在线评价栏目,接受社会公众的评价和意见。全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信息库将争取在三年内建成,实现网上查询,便于公众监督。(记者 姜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