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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营中院推进环保司法纪实

2013-12-17 08:35:1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延伸服务:传递司法正能量

    东营中院认为,面对环境污染问题,不仅仅是损害赔偿的责任追究,更多的是思考环境问题的根源和破解环境纠纷的策略。

    “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两条腿走路既能及时、公正、能动、高效地解决环境侵权纠纷,最大限度地保护被侵权人合法权益,又实现了法律、社会、经济、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东营中院副院长郑少锋说。

    该院加强法律宣传和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建立与环境保护监管职能部门以及其他环境执法机构的协调联动机制,采取各种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参与到社会管理活动中去。

    对于环保行政处罚案件的执行,罚款不是目的,目的是要通过案件的执行促进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注意保护生态环境。环保庭法官深入企业生产一线,耐心向被执行人讲解有关法规制度,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不断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通过走访,该院掌握企业生产经营与环境保护的司法需求,与环保、林业、土地部门举办座谈培训,促进行政执法水平。该院还组织开展环境公益诉讼调研,向市民发放调查问卷,扩大环保司法影响。

    “环保司法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既是建设力量,又是保障力量,经过近两年的努力,当看到当事人的忏悔、改造后的排污设施重新启用、小溪变得清澈透底,我们内心真切地感受到了环保司法的正能量。”杨秀梅信心满满地说。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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