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强化外部监督及时征求代表委员建议
130余条意见建议逐一落实
“举行公开听证,让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和侦查机关阐明自己的观点和理由,这让不起诉决定更客观、透明,容易被人接受。”近日,云南省大理市检察院针对一起拟不起诉的交通肇事案召开听证会,人民监督员张学军对此做法频频称赞。
这是云南省检察机关强化外部监督的一个缩影。近年来,云南省建立了领导干部直接联系人大代表的制度,通过互联网、专用电话等工具,为代表委员监督检察工作建立了平台,使代表委员加深了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同时,该院还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向代表委员征集意见和建议。
据悉,自2008年以来,该省检察院领导班子就召开座谈会53次,共邀请全国、省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600余人参加。在对70余名全国和省级人大代表进行走访过程中,征集意见和建议130余条。截至目前,130余条意见和建议已逐一回复并落实。
云南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主任王金龙介绍说:“近年来,借力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和提案,检察改革已成为人民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近年来,云南省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6件,政协委员提案13件。根据这些建议、提案,该院先后与相关部门联合出台或起草了《云南省环境保护执法办案工作机制》、《云南省检察机关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检察监督办法》等。在案件监督方面,云南省以确保监督质量和效果为核心,将应当纳入监督范围的“七种情形”全部纳入程序。自2008年以来,云南省共对935件案件启动监督程序,保障了人民监督员的独立监督评议权。
云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波表示,今后将把人民监督的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和改进与代表委员联络的工作上,努力实现协商率、按时办结率、代表委员满意率三个100%,把外部监督转化为推动检察事业健康发展的强大助力。(特约记者杨健鸿 通讯员朱恩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