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追问疑点 句句切中要害
安徽:人民监督员监督一起拟不起诉处理案件
“你刚才说到当年有大量监管民警被查,那么对嫌疑人拟作不起诉处理,有没有可比性”,“嫌疑人收受贿赂后,有没有为服刑人员谋取利益”……近日,安徽省检察院3位人民监督员针对一起拟作不起诉处理的监管民警涉嫌受贿案的发问,句句切中要害。
这起监管民警涉嫌受贿案由安徽省检察院的派出院九成坂检察院办理,嫌疑人王某案发前系安徽省九成监狱管理分局黄湖监区的一名民警。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王某在担任带班民警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3名服刑人员及其亲属送给的人民币2.4万元和香烟等物品。其间,由于九成监狱管理分局大量监管干警被立案查处,王某因害怕曾退还2万元。
今年11月,鉴于王某涉嫌受贿金额不大,案发前退还部分赃款,案发后积极退清全部赃款,具有从轻情节,九成坂检察院拟对其作不起诉处理。这也是今年以来安徽省检察院需要经过人民监督员程序的首起案件。
当天应邀参与监督的3位人民监督员分别是安徽大学法学院院长程雁雷、中国消费者报驻安徽记者站站长洪敬谱和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郑吉顺。
认真审查了拟处理意见书和此案的审查报告之后,3位人民监督员听取了承办人肖红对于案情的介绍后,并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问题向承办人发问。
“这起案件事实比较清楚,证据也很充分,我想问的是,如果横向比较,在那些被查处的监管民警中有没有类似王某这样作不起诉处理的?”程雁雷抛出自己的疑问。
“当年有27名监管人员被查,另外还发现有相当多的人都有些问题,所以对于那些主动上交赃款并讲清问题的,一般都给予从宽政策。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要求,像涉案金额不大,且案发前退出赃款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九成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贤武如实作答。
“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是批复还是司法解释?”
“是人民法院的有关会议精神。”
郑吉顺、洪敬谱两位人民监督员关注的问题则集中在王某收受贿赂后为服刑人员谋取好处的情况,以及王某被不起诉后会受到何种处理等。虽然案情比较简单,但监督员们仍不放过任何细节,连连追问:材料中反映嫌疑人在侦查期间认罪态度一般,这些情节对于是否起诉有无影响?对王某不起诉后还会作其他处理吗?王某收受的香烟等物品怎么没有估价?王某收钱后有没有为服刑人员谋取好处?
“现在监狱等监管场所透明度不够,老百姓对此反映强烈,如果这些有问题的监管民警得不到应有的惩处,社会效果不一定好。”洪敬谱说。
经过独立评议,3位人民监督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王某作出相对不诉处理的意见。“虽然我们同意九成坂检察院的处理意见,但我们还有两点建议。”发表评议意见时程雁雷话锋一转:“监狱处于刑罚执行的末端,监管民警是否廉政,所带来的影响很大,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加大对监管场所的法律监督力度。同时为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提高监管场所的透明度、实现阳光狱政应是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吴贻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