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畜牧局原局长张某受贿案近日宣判,蓬安县检察院组织了代表委员、各乡镇和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等百余人旁听了宣判。
2011年初至2013年春节期间,时任该县畜牧局局长的张某利用拨付国家生猪养殖补助款、许可开办养殖场等职务之便,先后收受王某、邓某某等人好处费7.5万元,构成受贿罪。
蓬安县检察院特约检察员杜胜说:“邀请领导干部旁听这样的庭审非常必要!只有常听警钟之声,领导干部才能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通讯员唐建东 冯林驩 记者刘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