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重庆市渝北区和深圳市宝安区之间的政法工作合作交流力度,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12月12日,重庆市渝北区政法各部门与深圳市宝安区政法各部门代表召开了政法工作跨区域协作机制座谈会。在会上,双方就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交流合作进行了会商,签署了《重庆市渝北区——深圳市宝安区政法工作跨区域协作协议书》。
根据协议,双方将通过“建立五个协作机制”,切实加强警务、检务、审务和司法行政协作。一是建立互访制度。双方由政法委牵头,每年组织一次以上互访,共同交流和探讨共同关心的问题,并对协议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和完善。二是人才交流协作机制。以提高政法队伍素质为目标,建立政法委系统人才合作机制和培养交流机制,拓展学习交流内容,通过双向交流、异地培训、参观学习等方式提升双方人才素质。三是理论调研交流协作机制。围绕双方区域内共同存在的社会管理、政法综治等重大问题及发展趋势,组织开展前瞻性调研,定期进行政法工作理论调研成果集中展示和交流活动。四是建立协调联系制度。双方政法委设立工作协作办公室,并分别指定一名协调联络员,负责日常业务工作联系,督促落实协作事宜,及时向双方领导报告合作进展情况和建议。五是建立部门衔接落实制度。双方政法各部门应建立对口衔接联系渠道,对具体合作项目及相关事宜提出具体措施,制定详细合作协议、计划和工作方案,落实本协议提出的协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