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单位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铺开
严厉打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为全力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切实提高全省易燃易爆单位、场所消防安全水平,从即日起至12月22日,省公安消防总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易燃易爆单位、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严厉打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为做好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省公安消防总队提前筹划,制定措施,集中力量对全省石油化工企业及仓库、石油库、汽车加油(气)站、液化气站(含充装点)、城市燃气门站、调压站、储配站等生产、储存、经营、输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单位和场所进行全面检查。检查中,各地联合公安、安监、质监、交通运输、工商等部门,对排查的每处易燃易爆单位、场所情况存档备查,对消防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并落实,是否严格遵守生产工艺流程,消防安全布局、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消防水源是否充足,消防车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完好有效,电气设备是否符合防爆要求,防雷、防静电保护设施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测,特别是对重点工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制订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等内容进行全面清查。各地紧盯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问题,加大对各类易燃易爆单位、场所内部防火巡查、检查力度和频次,严格落实门卫值班、安全巡查、视频监控等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切实做到“三不放过”,即应当检查的单位未检查不放过,应当检查的内容未检查不放过,应当查清、整改的隐患未查清、整改不放过,彻底消除各类火灾隐患。(记者 施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