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提升办案质效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整改的重点,抽调全区各分院、中院审管办人员,实行不重复相互交叉检查,积极开展司法业务交流。针对相互交叉检查发现的具体问题,近日该院正组织力量,修订和完善案件质效评估体系,促进提升审判质效和管理水平。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过程中,新疆高院以改进办案质量作为查摆整改问题的突破口,确定办案质量相互交叉检查的方向、范围、要求,采取各分院、中院组织所辖两级法院自查,各分院、中院交叉检查方式,展开全区法院审判管理基本情况调查及案件质量评估数据检查。各检查组分别由3个分院、中院抽调人员组成,分赴15个地(州),每个检查组交叉检查另3个分院、中院以及基层人民法院。检查采取随机抽查、听取汇报、查看资料、询问法官、核对系统录入信息与电子卷宗或物理卷宗是否相符等方式,分别对15个地(州)分院、中院2967件案件,以及16个基层人民法院2252件案件的质效数据进行了抽查,将具体检查结果及时进行了反馈。目前112个分院、中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完成了自查和互查。通过办案质量交叉检查,新疆高院掌握了全区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实际状况。(记者 王书林 通讯员 张 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