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15日从广西南宁市公安局获悉,南宁市公安机关将推广警律联调工作机制,引导专业法律机构人员与公安机关共同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警律联调机制此前在南宁市南湖派出所运行3年,取得良好实效。据南湖派出所所长周兵介绍,许多报警案件因经济纠纷、民事纠纷等产生,一个案件往往涉及民事、经济、行政等多种法律关系,有些问题超出公安职责范围,有些问题派出所只是单纯行政调解容易治标不治本,针对这些情况,该所探索建立了警律联调机制。
2011年,南湖派出所聘请辖区内10名律师担任义务调解员,每个警区对应两名律师。律师们每周利用两个半天到派出所调解室当值“坐堂”,其信息材料在调解室信息栏上公示,其余时间与民警保持通讯联络,随时协助警方执法办案。
3年来,南湖派出所民警与专业律师联合调解或民警在律师指导下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30余起,其中疑难纠纷、案件近30起,调解成功率超过80%。辖区群众满意度去年在市区45个派出所中排名第一,安全感排名第二。
周兵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警律联调”机制实现了多方共赢。矛盾当事人得到及时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律师丰富了实践经验,履行了社会责任感;民警法律知识得到补充,执法水平得到提升;辖区矛盾纠纷从根源上减少,涉警投诉减少。该机制体现了公安机关从重管理向重服务的职能转变,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有力举措。(记者莫小松 见习记者马艳 通讯员刘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