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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院院长:发挥职能作用 推动法治建设

2013-12-13 16:04:0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 

    12月8日至9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殿龙深入百色市法院调研时要求,全区法院要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全会提出的以法治广西新思路建设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民族强区的要求,始终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法治广西建设,为广西加快实现“两个建成”,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作出人民法院应有的贡献。

    罗殿龙在调研中认真听取百色市中院情况汇报,充分肯定田林县法院作为广西唯一的全国“扩大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法院,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司法推动、多方参与”原则,组织、动员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投入到“诉非衔接”工作中创造出来的试点经验。对百色市中院克服山高地远带来的地域劣势,不等不靠坚定不移地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对诉讼案件9个关键节点、执行案件8个节点实现100%动态监控,用公开促公信,用阳光促公正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

    罗殿龙要求,全区各级法院要始终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牢牢抓住案件质量效率这条主线不松懈,将科学化、精细化、严格化、规范化管理贯穿于执法办案各个环节,加强均衡结案,强化审限管理,建立预防案件久拖不结长效机制,构建事前防范、事后监督的案件质量保障长效机制,实现看得见、摸得着、说得清、管得住、全程动态实时监管。当前,要认真落实全国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推进会的要求,加快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要大力推广“阳光评议”,对社会关注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专家学者及社会各界代表共同参与“会诊”,在充分尊重司法规律、保障审判权依法公正独立行使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提升司法活动的透明度;要全面落实庭审公开,推行巡回审判,打造司法公开、便民利民的流动平台;要继续完善官方微博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微博受众广、灵活便捷、传播速度快的特点,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和期待;要继续完善“网络联拍”,实行阳光拍卖,彻底消除社会公众的疑虑;要贯彻落实审委会委员回避制度,继续推进审委会审务公开;要坚持“公众开放日”活动,展示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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