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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返老外一次意外普法

2013-12-13 10:46:3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北京警方日前公布,“外国小伙扶摔倒大妈遭讹诈”事件中,当事外籍男子存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二轮轻便摩托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警方已给予其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1500元的处罚。此外,该人及其父未经批准在京非法就业,对其依法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5000元人民币,处罚后依法遣送出境(12月12日新华网)。

将老外遣送出境的处理,让很多人误以为是对那起轻微交通事故的额外处罚,尤其是联想到其满嘴脏话,更让人感到某种快意。但此处罚非彼处罚,我国出入境管理法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外国人有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嫌疑的,将予以遣送出境。该男子未经批准在京非法就业,当然应该被遣送出境。这是一个法律问题,不存在谁欺负谁、谁战胜谁的问题。

被撞的大妈说,“我听见将老外遣返的这个消息之后很高兴,觉得咱们警方处理得很好。”她当然应该高兴,因为她得到了清白;但舆论没必要雀跃,那只是就事论事地依法处理,完全不必将遣送出境感情化地理解为某种“少见的强硬”。相反,我们应该质问相关部门,像撞人老外一样在国内非法就业的老外还有多少?为什么他们只要不上新闻事件就可以不被遣送出境?

试想,如果遣返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老外十分常见,公众还会产生误解吗?还会误认为是对撞人事件的额外附加惩处吗?有网友问得好,那些已入外籍的明星艺人在我们中国赚钱,是否都按规定取得了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想不到,因为老外撞大妈事件,居然意外地普了一次法,意外收获之余还带出略显执法不严的问题。

湖南 盛翔/读者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