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部分案件当事人因工作、学习繁忙,无法在正常工作日内提起诉讼或出席开庭的实际情况,从今年4月起,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实行“巡回法庭”制度,方便辖区群众诉讼。该院选择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赡养、婚姻、相邻权等类案件,作为巡回审判的案件,并于开庭前一周,将庭审的时间、地点告知村委会或居委会,对于能调解的案件予以调解结案,调解不成功的案件当庭宣判,用看得见的公正让群众从感性上认识法律。庭审后,就地开展法律咨询,法官就庭审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予以说明,当事人也可以就自身遇到的法律问题向法官咨询,同时发放一些宣传资料,便于群众维权,将巡回法庭办成生动普法的大课堂。
该院要求各业务庭室配备2名资深法官和1名书记员,负责巡回法庭的开庭、调解工作;院领导对巡回法庭实行带班制,对巡回法庭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督办。
截至目前,该院巡回法庭共发放宣传资料58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650人次,立案受理案件139件,巡回审结案件128件,其中调解结案110件。(王卫东 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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