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河南省三门峡渑池法院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各项司法为民措施,促使各项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严格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范围、项目和标准收取诉讼费;同时扩大司法救助范围,简化诉讼费的减、免、缓等审批手续,最大限度地对困难群体提供司法救助,让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
坚持调判结合,注重“案结事了”。在强化诉讼调解的同时,灵活采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化解方式,推进诉调对接,将司法手段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社会调解力量有机结合起来,发挥其他调解组织的优势,形成纠纷化解的合力,为群众提供司法之外更多的纠纷解决方式,以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强化释法说理。突出重点,抓好与人民群众有迫切需要的工作环节,在容易引起当事人误解的审判、执行阶段重点开展释法说理。通过释法说理消除误解,息诉罢诉;在释法说理工作的个案上,以疑难、有争议的案件为重点,以切身利益与案件处理决定直接或密切相关的人员为重点,尤其是案件中的申诉人,作为释法说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刑事和解案件办结后,进一步做好释法说理工作。
加强法律宣传。利用法院网、宣传栏以及报纸、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知识,鼓励干警积极向报刊、网站、电台法制栏目投稿宣传;开展法制宣传“六进”活动,主动到社区、学校、军营、企业等宣讲有关法律知识,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述典型案例,形象地宣传法律知识。
扩大司法民主,主动接受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沟通联络,定期走访,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工作,旁听案件审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定期邀请廉政监督员召开座谈会,监督法院工作。
严格纪律,确保公正司法。要求干警接待当事人要热情,耐心细致地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进行诉讼指导,做好判后答疑工作,杜绝关系案、人情案,规范司法作风。院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期进行查访,严厉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三门峡渑池法院 代文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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