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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公务接待顽疾要走出“文件依赖”

2013-12-12 14:15:3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何勇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就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作出规定。新规有4大亮点:管住“吃”——不得提供高档菜肴、香烟、高档酒水;管好“住”——不得超标准安排住房;管住“行”——不得违反规定实行交通管控;管好“游”——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无关的参观。

  (12月9日《四川日报》)

  公务接待新规共提出38项禁令,包括11项“禁止”事项和27项“不得”要求,对接待活动的食、宿、行、游、迎送及警卫、预算和报销等关键环节提出明确要求,可谓“严”字当头,彰显了中央根治公务接待顽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心。老百姓在为中央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叫好的同时,更期待铁的纪律有铁的执行。

  近年来,公务接待铺张浪费甚至成为腐败温床的现象时有所闻,不仅浪费了公共财政,而且败坏了官场风气,损坏了政府形象。为此,中央部门先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等,对公务接待作出了规定,许多地方也有规范公务接待的规章制度相继出台。然而文件虽然多,公务接待问题却是屡治屡犯。

  此次公务接待新规的38项禁令能否根治公务接待顽疾尚需时间检验。虽然新规中有“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等比以前细化的规定,但仍有一些含糊规定,比如“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等,就有网友发出疑问:什么才算高档?什么才算高消费餐饮场所?没有明确标准就容易被人钻了空子。

  不少人很早就呼吁制定公务接待全国统一标准,改行政命令为制度监督,以遏制公款吃喝。而新规仅要求“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等实际情况,按照当地会议用餐标准制定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对此,地方标准会不会为了方便行事而少了严厉、多了变通,少了明确、多了模糊,从而大大减弱中央规定的刚性呢?

  对公务接待违规违纪行为,规定要求要严肃追究接待单位相关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党纪责任、行政责任并进行通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笔者认为,要治理公务接待乱象,还要追究被接待方的责任。在基层早流行着“接待就是生产力”之说,因为在资源配置权过于集中的当下,上级部门“就是政策,就是资金,就是项目”,下级单位必然要竭尽所能接待好上级。要根治公务接待乱象,根治公务接待顽疾,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铁的纪律要有铁的执行,只有走出“文件依赖”,公务接待新风才能尽扫各种接待顽疾。

[责任编辑:朱诗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