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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出台《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试行办法》

2013-12-11 11:05:3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四川法制报 

省检察院出台《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试行办法》

公开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信息

试点院

四川省检察院、成都市检察院、自贡市检察院、广元市检察院、南充市蓬安县检察院、眉山市东坡区检察院、雅安市名山区检察院

试点时间

为期一年

试点进程

2013年11月启动2014年3月阶段性总结2014年11月底前全面总结

今后,有较大社会影响案件的办理进展和结果等执法办案信息省检察院将主动向社会公开。个案当事人也可按照规定,申请省检察院公开案件流程等方面信息。

昨(10)日,省检察院召开深化检务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该院近期开展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基本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省检察院已于11月29日正式印发《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试行办法》,明确了将建立健全的十二项检务公开制度。

明确公开内容

主动公开十大事项

《办法》明确,要将检务公开延伸到检察执法办案过程,公开形式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其中,主动公开的事项包括本院办理的本省有较大社会影响案件的办理进展和结果;本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的终结性法律文书,包括法院已作出生效判决案件的起诉书,以及不立案、不起诉、撤案决定书等;对实名举报本院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情况和结果等10个方面内容。

依申请公开则主要针对个案申请人及相关人员,根据当事人申请,公开本院办理案件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等5个方面的内容。

建立12项公开机制

《办法》明确,省检察院将建立12项检务公开工作机制,包括诉讼义务告知制度、主动公开和依法申请公开的制度、案件办理情况查询制度、法律文书说理和公开制度、公开审查和公开答复制度、专家咨询联络工作制度、新闻发言人与检察新闻宣传制度、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等,以逐步实现检务公开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建立检察机关专家库

进一步完善省检察院专家咨询联络工作机制,邀请系统内外的知名学者、行业专家等人加入,建立常态化、动态化的检察机关专家库,适时组织专家咨询论证疑难案件、重大事项、重大检察工作、部署等。

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

省检察院原则上每季度举行一次新闻发布会或媒体记者见面会,向社会发布检察机关重大工作部署、查办的重大案件等;根据需要及时通过新闻发言人或检察机关门户网站或主流媒体发布权威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健全案件办理查询制度

省检察院案管办要统一建立案件办理情况查询系统。人民群众和有关诉讼参与人可以通过电话查询、网上查询、来访查询、触摸屏查询、电子显示屏等载体,了解到相关工作信息和办案进程。

搭建信息平台

官网实现在线举报

《办法》规定,对社会公开的方式包括四川省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官方微博、微信、手机报、手机短信、案件办理情况查询系统等。

记者了解到,省检察院已于12月9日开通官网,网站栏目包括工作信息、基本情况、网上接待厅等几大版块,其中网上接待厅开通了检察长信箱、在线举报、网上申诉、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投诉、律师预约会见等交流平台。

强化监督考核

引入第三方测评

省检察院将把检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和检务督查内容,对不认真履职、工作开展不力或制度不健全的试点院及业务处室予以批评纠正,并限期整改。同时,将开展第三方测评工作,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督促检察机关依法全面正确履职。

背景链接

今年10月,最高检《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经中央政法委审议通过,方案将四川省检察院作为全国五个试点院之一改革试点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制度。除了省检察院机关进行试点之外,根据要求,还确定了成都市检察院等六个市县区院为试点院。11月中旬,为期一年的试点工作全面启动。(记者 曾晶菁)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