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人民群众敞开检察之门让检察权运行在阳光下
河北省检察院今天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
今天,省检察院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省检察院机关敞开大门迎接社会各界人士感受检察机关氛围、感触检察工作运行,诚征各界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童建明委托,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陈晓颖在今天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上,向社会各界人士介绍检察机关的职能、机构设置、机构沿革和今年以来全省检察工作进展情况。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何秉群主持今天的开放日活动。
“检察开放日”活动,是检察机关检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早在2010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首开“检察开放日”活动,这是我国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高检院机关首次向社会公众开放。同年6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要求全国检察机关全面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
我省各级检察机关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党组的部署要求,已经举办过多次“检察开放日”活动,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反响。2010年8月,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举行了恢复重建后首个“检察开放日”活动。
据悉,最高人民检察院近几年就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先后做出一系列规定。每次“检察开放日”活动,都有一个主题。高检院机关至今已举办过六次“检察开放日”活动,其主题分别为“深入推进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深入推进阳光检务,诚恳接受社会监督”;“推进阳光检务,主动接受监督”;“发挥检察职能,维护民生民利”等。“检察开放日”活动,是检务公开的一个最为直接的载体,体现的是“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宗旨意识,也是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应有之义。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开放日”活动的工作部署,省检察院今天举办的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主要是通过座谈、参观、展示、互动等形式,向社会各界代表重点介绍检察机关的性质、任务和职能,介绍检察工作的特点和流程,以及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的各项工作情况,进一步密切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使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检察机关、更好地监督和支持检察工作,促进检察机关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不断提高检察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公众形象,不断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社会公信力和执法水平。(刘树奇 孙继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