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法院在“案件复查评查”工作中,牢固树立案件质量是法院工作生命线的理念,严把各个关口,注重提高审判人员的司法能力和案件的审判质量,通过念好“四字经”切实提高审判效率和案件质量。
念好“快”字经。修改并完善了《审判流程管理办法》,实行了“立、审、执、监”四分离,建立了案件预警和院长督办令制度,通过审判流程对案件进行严格监控,对即将到期的案件承办人提出警示,各庭长对立案、开庭到文书制作所用时间进行全面监督,结案周期比去年同期减少十天。
念好“评”字经。在进行全面评查案件的同时,把已发回重审、改判、申诉的122件案件作为重点评查对象,对涉诉信访案件、各级领导督办案件进行重点评查和监督,把一段时期内社会关敏感度高、群众关注高的案件作为重点评查对象。评查案件后,对存在的问题归纳梳理,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限期整改的时间,对各业务庭的具体案件评查结果全院通报。
念好“质”字经。完善《案卷评查归档办法》,将审判质量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案件合格率、改判率、发回重审率等项指标均规定严格考核参数,对合格率不达标或者改判、发回重审率超准的,均扣除绩效考核分。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及其他法律文书由案件承办人起草后,由相关业务庭长仔细审查核阅,做出修改意见,案件承办人修改后业务庭长签发,避免带错出门。
念好“廉”字经。案件评查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衔接,在案件评查过程中注意收集办案法官违反“十条禁令”和 “五个严禁”的线索,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汇报,并由院纪检监察部门跟踪监督,发现苗头及时处理。对涉诉信访事件和强制执行的重大案件,纪检监察关口前移,实施现场监察、动态监察,做到防患于未然。(张辉 张俊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