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培训收获的不仅仅是警衔的晋升和业务知识的提高,更多的是思想意识和思维方式的转变。”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2013年第10期警衔晋升暨治安专业培训班学员谭玉平在培训班结业典礼上这样总结自己的收获。
近年来,济南市公安机关牢固树立教育培训是第一生产力的理念,紧紧围绕建设“最满意过硬队伍”目标要求,坚持“实用、实战、实效”的培训工作导向,以能力建设为主线,不断创新教育培训理念,完善培训机制,改进培训方式,受到了参训民警的普遍欢迎。
需什么,选什么——
菜单式培训让课程设置更加实用
“菜单式教学变被动接受为主动选择,激发了我们的学习热情,满足了我们对知识和实战技能的需求。”不少学员这样评价济南人民警察职业培训学院的菜单式教学。
济南人民警察职业培训学院在坚持小班化、专业化教学的基础上,普遍开展了“菜单式”选学。学员根据自己的岗位和个性需求选择专业课程,真正实现了按需培训,切实提高了学员的学习兴趣。
院长侯雷英介绍,学院根据每期培训班学员的特点和需求,集中推出一批专业课程供学员选修。像今年第1期警衔培训班近200名学员虽然主要来自派出所和交警两大警种,但工作岗位却有十几个种类,为了满足学员对培训的个性化、差异化要求,学院在课程设置上,除了公共课程外,专业课程设置了两个板块,每个板块提供4门课程,同时开课,学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求任意选听课程。
学院每期培训班的课程都是根据济南市公安机关民警培训工作年度调研报告的要求,在深入调查该期培训班学员共性需求和个性需求的基础上,与市局教育训练处和有关专业警种共同研究设置的,确保了每门课程真正是民警所需所盼的。
济南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韩宝地介绍,为全面了解民警培训需求,不断加强和改进民警培训工作,今年年初,政治部专门设计了包括民警基本情况、教育培训工作总体评价、培训需求和方式、培训组织和管理、问题与建议等5个方面的全市公安机关民警培训工作调查问卷,确定专人对参加2012年市局晋衔培训和符合参加2013年警衔晋升条件的3880名民警开展问卷调查,全面分析梳理民警对培训的新需求和加强改进培训工作的意见建议,从而为提高培训针对性、改进教学和管理模式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为更好地实现依需定学、因需施教,近年来,济南人民警察职业培训学院进一步完善了新课题研发制度,组织教师经常性地深入基层一线和实战部门调研,并围绕公安工作和当前热点难点问题成立了多个课题调研组,不断研发新的教学专题。这些教学专题与业务部门兼职教官的课程共同组成了课程库,为实施菜单式教学打下了基础,提供了数量和质量上的保证。
练为战,练即战——
体验式教学将现场搬进课堂、将课堂搬到现场
2012年10月18日9时30分,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法槌在济南人民警察职业培训学院的报告厅里清脆地敲响。这是学院联合历下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首次开展的“法庭进课堂”活动。截至今年第12期警衔晋升暨综合专业培训班,学院已连续开展“法庭进课堂”活动26次。
参加庭审的培训班学员都对“法庭进课堂”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他们认为整个活动将“学”和“用”很好地结合了起来,这样的方式直观、真实,易于理解,既能帮助学员更好地树立“以庭审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又能让学员进一步增强诉讼意识,掌握庭审程序,建构证据体系,更好地应对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出现的问题。
济南人民警察职业培训学院副院长吕素平介绍,近年来,济南警院以服务实战为根本,相继探索开展了“法庭进课堂”、实战模拟情景交流研讨、分场景分角色教学、“公检面对面”、“模拟法庭”、命案案卷评析、桌面推演等教学,让培训全部在实战情景下开展,受到了学员的普遍欢迎。
学院在全国公安教育培训系统中首次将交流研讨课作为公安职业教育中一门不可或缺的核心课程来定位,实现了将现场搬进课堂,将课堂搬到现场。以一次公安业务教研室、警体战术训练室、基础教研室、法律教研室等教师联合为派出所班民警组织的交流课为例,此次交流研讨围绕着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常见的赌博案件的处警及如何正确适用法律展开,采用实景演练、“民警”和“违法嫌疑人”互评、学员讨论、专家点评、教官深层追问等相结合的教学模式进行。这种场景体验的教学模式,让学员更直观地了解到了他们日常处警中存在的过失与错误,也让他们更真切地意识到了安全规范处警的重要性,使交流变得更加有的放矢,记忆深刻。
为实现培训与实战的有机统一,济南人民警察职业培训学院还建立了一批校外培训实践基地:将孟良崮战役纪念馆、聊城孔繁森纪念馆等地作为对学员进行忠诚教育的培训基地;将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历城大队潘庄中队、历城分局港沟派出所等作为执法规范化培训基地;将历下分局甸柳派出所、济南交警支队天桥大队等单位作为基层文化建设培训基地;将济南市检察院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和济南市看守所作为廉政教育基地;将浪潮集团云计算中心作为信息化培训基地;将省公安厅刑侦局物证鉴定中心作为刑侦专业民警培训基地。
干什么,钻什么——
专业化培训进一步提升针对性和实效性
“当前公安队伍管理亟须解决的问题及对策,关涉大家的切实利益,大家也都有自己的思考。请每名学员围绕该课题,用一个词来概括对这个课题的认识,将其写到黑板上,后面写的学员所用的词语不准与前面学员的重复。”
随着老师的开场白,所有学员争先恐后到黑板上写下由这个课题想到的词语。随后,由全体学员选择大家最感兴趣的词语,老师请相关的学员进行发言阐述。
这是济南人民警察职业培训学院在今年全省公安机关第11期警衔晋升暨综合专业培训班中首次尝试开展的“课题参与式教学”的情景。
“课题参与式教学”,在教学方式上强调以课题调研、问题会诊、学员互动研讨、教师总结点评的有机结合,通过创设轻松、愉快、平等、有趣、和谐的教学环境,调动学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将困扰当前公安机关的难题,通过师生、学员之间互动得到充分交流、挖掘,最终达到发现病症、找出对策的目的。
这种教学方式让学员在交流中对自己过去的工作进行梳理和思考,有利于培养学员在研究中工作的意识和习惯,能够在深层次上推进民警工作的创新。
济南市公安局教育训练处副处长姜翠艳介绍,为便于参训学员相互交流学习,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教育训练处在每期培训班开班前都会到专业警种深入调研,列出困扰该专业警种的工作难题,然后在培训班开班前的通知中将所有工作难题一一列出,让参训学员围绕题目中任选一题,形成书面材料在教学中研讨交流。
近年来,济南市公安机关不断深化专业化培训,将提高业务技能作为培训的主要目的和方向,进一步加大业务知识在课程设置上比重。济南人民警察职业培训学院针对不同专业培训班的特点,建立科学规范的课程设置,形成具有鲜明专业特色的课程设置体系,保持课程设置的基本稳定性;统筹考虑上级公安机关对各类培训班课程设置的基本要求、市局党委的要求、当前公安工作的需要和参训学员的期待,设置各类培训班的必修课。同时,根据阶段性工作需要,保持适度的弹性课程设置。根据市局阶段性工作重点和部署,适时在各类培训班中设置部分服务重点工作的培训内容,尝试由专业警种设置主干课程,深化专业培训。今年学院还首次举办了社区民警专业培训班,由治安支队负责设置培训的主体专业课程,学院负责设置辅助课程,进一步凸显了培训的专业特色,增强了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借力登高,警地合作——
高端培训提升基层领导干部的创新能力
“教授们渊博的知识、全新的观念、深入浅出的授课方式深深地吸引着我,让我们从中感受到当今世界发展的潮流和公安工作肩负的责任,进一步明确公安事业发展的方向和创新的思路,使我们得以站在公安工作以外的角度,以较宽阔的视野审视公安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增强了干事创业的决心。”济南市公安局洛口派出所副所长李波参加优秀处科级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创新专题培训班后这样写道。
自去年济南市公安局与浙江大学开展培训合作以来,已成功举办了5期处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每期在浙江大学培训5天,在济南人民警察职业培训学院培训5天,将名牌大学的前沿理论培训和公安职业院校的专业知识技能培训有机结合起来。经过近两年的探索和不断调整,已逐渐完善了管理服务流程,形成了鲜明的教学特色,探索出了一条科学成熟的培训处科级领导干部之路,拓展了公安教育培训的新途径和新领域。
济南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陈刚介绍,目前,一些干部小得即满、安于现状、境界不高,一些民警本领不强、能力不足等现象依然存在,这些都影响了市局党委决策的贯彻落实。要突破发展困境,加强学习、借力登高无疑是一条捷径。市局依托市公务员局的浙江大学培训基地联合举办全市公安机关优秀处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
如何着力造就既能保持公安机关优良传统又能推动公安工作开拓创新的领导骨干,始终是公安机关面临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浙江大学为培训班有针对性地设置了 《创新思维与现代管理》《执行力建设与领导力修炼》《微博时代的网络舆论与危机管理》《转型时期的社会热点问题和社会稳定》等课程,分别由浙江大学、浙江师范大学、中共浙江省委党校等8位在国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专家教授授课。讲授内容起点高、定位高,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实战性,让学员耳目一新,深受启迪。
警地优势培训资源相结合,开拓了公安教育培训的新境界,特别是在浙江大学的培训,受到了全体参训干部的欢迎。学员普遍反映培训教师层次高、培训内容广博、课程设置合理。通过短暂的培训产生很大的心灵触动,理论上有了新提高,观念上有了大提升,思维上有了根本转变,对今后创新公安工作起到了直接推动作用。
陈刚介绍说,济南市公安机关将加强高端培训的要求,根据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需要,适时聘请国内知名的专家学者前来授课。目前,济南人民警察职业培训学院专门建立了录播教室,专家授课可以通过公安内网向全市基层公安民警直播。
交流研讨课程形式丰富
自2011年7月开设交流研讨课以来,济南人民警察职业培训学院交流研讨组全体教师根据培训班的各自特点,不断完善议题设置内容,丰富发展了多种交流形式。
——经验分享式交流。这种交流形式是教师根据每期学员提供的材料,从中筛选出部分比较有价值或对当前公安工作有指导意义的案例或经验做法进行交流。交流课先由材料撰写者做主题报告,其他学员围绕主题报告提出问题,展开讨论。通过交流,可以使大家开拓思路,分享工作的成果,将成功的经验、方法为我所用。
——命题式交流。主要是教师在交流研讨之前,对当前公安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进行梳理,列出交流议题。在交流中,学员对所列议题各抒己见。这种交流形式,不仅可以引导学员主动思考,提高学员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学员交流过程成为寻找破解当前公安工作难题、创新工作的过程。通过交流还可以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提供指导性的意见及建议,从而提升学员们的业务素质,提高学员们的执法能力。
——案例分析点评式交流。这种形式多适用于单警种的培训,如刑警、派出所民警的培训。教官选取司法实践中常见且难以解决的有争议典型案例,引导学员围绕立案、侦查、证据的收集及定性进行有针对性的交流研讨。这种交流有利于学员对常见多发案件处理的总结,为实战提供可操作的经验。
——情景模拟式交流。这种交流是由教师事先设计不同的案件现场,由学员亲自扮演不同的角色,通过实际的执法操作,发现学员遇到的困难及所犯的致命错误,之后再进行交流研讨的一种形式。由于学员遇到的问题与所犯的错误具有现实性和亲历性,所以这种交流研讨的形式,极大地激发了学员思考的主动性和参与性,让学员对问题的认识与理解更加深刻。这种形式既调动了学员的参与性,活跃了课堂气氛,又提高了他们的实际工作能力,得到了学员们的一致欢迎。
——专家点评答疑式交流。这种形式主要是利用学员中的业务骨干及业务指导部门的领导,请他们作为专家直接针对基层民警遇到的问题进行现场进行解答。这种形式既解决了民警的实际业务困难,也使得上下各个层级的部门有了很好的沟通与了解,让理论指导更务实,让实际工作更明确了方向。
——现场进课堂破解式交流。这种交流直接将现实执法中正在办理的却遇到困难暂时停顿下来的案件搬进课堂,让学员群策群力,为案件的办理出谋划策。这种交流研讨形式让教学与实战同步,将课堂搬进了现场,将现场搬进了课堂,寓教于实战,寓实战于教学,将教学与实战紧密地联系在一起。通过这种交流,提醒学员要在执法中注意的问题,同时提高学员的思维和应变能力。
——“公检面对面”交流。教学中,检察官以正在办理的刑事案件为切入点,与学员展开讨论。当学员遇到和检察院认定的事实、案件定性存在不同看法、证据不全及其他疑惑不清的问题时,检察官与学员面对面进行查审交流、沟通协商,摆事实、讲道理,甚至展开激烈辩论,直至统一认识。最后,检察官就他们审查案卷过程中发现的公安机关在物证书证、言词证据、鉴定意见、辨认笔录、视听资料、破案经过等6个方面普遍存在的问题与学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案卷评查”。授课教师将结案的涉刑上访的命案卷按照原卷顺序装订成册,分发给学员,让其对案卷操作流程的规范性和案件处置的妥当性进行评查。学员通过学习讨论,联系自身工作实际,分不同专业就案卷在程序、证据、案卷装订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检查。
心理剧引入课堂教学
济南人民警察职业培训学院将心理剧引入心理行为训练课,为参加今年第11期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司晋升警督培训班的学员进行了一次别开生面的授课活动。
学院经过前期调研以及与学员的多次交流,了解到在当前工作、生活等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各种复杂的社会现象给民警的内心带来较大冲击和影响,不少民警对于警察这一职业的社会定位也产生了一些困惑。针对这种情况,济南警院心理行为训练教研组借鉴心理剧的方法,并结合在职民警教育培训的特点,对心理剧的主题设计、训练思路等方面进行调整后,将其引入到心理行为训练中来,让学员充分挖掘、体会角色的情感与思想。
授课教师将学员分成3个团队。在授课教师的指导下,3个团队根据自己的生活经历和对社会的认识,分别组织演绎剧情。从剧情构思、编排设计到角色分配等整个过程都由学员自己组织,他们从多个侧面、不同视角对警察生活进行了诠释,分别演绎了从面对困境的失落到遭遇现实不公的内心失衡,最后到回想自己入警之初匡扶正义、服务群众的理想信念等。通过参训学员们发自内心的真实表现,感染触动了现场听课的每一位学员和教师。展示结束后,学员们分别从观察者与体验者的角度,对心理剧中各个角色的心理状态和心理变化进行了分析,分享了本团队的设计思路、对心理剧的理解以及课程带给自己的收获。
心理剧的创作和表演过程充分调动了学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了学员的想像力、创造力,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学员面对一些社会现象对自己身心产生冲击时的心理感受。通过体验角色内心矛盾冲突,帮助民警发泄负面情绪,感受正能量。同时,在教师的积极引导下,学员们通过对角色的设计和演绎过程,对自己的社会角色、角色定位及换位思考等加深理解,形成积极的思维方式和良好的行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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