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7日从贵州省教育厅获悉,贵州省将启动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计划。从今年起,贵州省将从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法律实务部门选聘专家到高校法学院系承担法学专业课程教学任务;同时,还要从贵大、贵州师大、贵州民大等高校选聘法学专业骨干教师到法律实务部门参与法律实务工作。据悉,今年的互聘人员将在本月30日前到岗到位。
五年内44人互聘
今年8月,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决定,自2013年开始实施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即2013年至2017年,选聘1000名左右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律实务部门专家到高校法学院系兼职或挂职任教,承担法学专业课程教学任务;选聘1000名左右高校法学专业骨干教师到法律实务部门兼职或挂职,参与法律实务工作。
具体到贵州而言,2013年至2017年期间,贵州省将选聘22名法律实务部门专家到高校法学院系兼职或挂职任教,承担法学专业课程教学任务;同时,将选聘22名高校法学专业骨干教师到法律实务部门兼职或挂职,参与法律实务工作。
6所高校4家单位参加
据了解,贵州省参与该互聘计划的高校包括: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贵州财经大学、贵阳医学院、贵阳学院6所高校。参与互聘计划的法律实务部门包括: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4家单位。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该互聘计划对于促进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有机结合,探索法律人才新型培养模式都有非常积极的影响。一方面,高校聘请的实务人员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他们能够把死的法律条文和鲜活的社会实践结合起来,使得枯燥的“本本教学”人才培养模式发生转变。另一方面,高校教师参与到法律实务中,把学术研究从象牙塔带到司法实践、法律进程一线中,对于教师本身的成长和未来的学术定位具有积极影响。
据了解,选聘到高校法学院系任教的法律实务部门专家,原则上以兼职任教为主,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以及10年以上法律实务工作经验,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对本专业领域法律问题有较深入研究,能够在聘期内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选聘到法律实务部门兼职或挂职的高校法学专业骨干教师则要求以中青年教师为主,除了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还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较强的业务能力,能够帮助法律实务部门分析解决疑难复杂案件,在聘期内完成相应的实务工作。
原则上,聘期为1-2年。互聘人员以派出单位管理为主,不改变与派出单位的人事行政关系。互聘人员在聘用单位工作期间,派出单位保留其原职务级别、岗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将其专业技术职务年限连续计算,工作量互相冲抵。
据悉,今年贵州省的互聘人员将在本月30日前到岗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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