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自主研发的阳光司法信息公开平台由互联网、触摸屏、语音电话和短信四大系统组成,公开范围涵盖立案、庭审视频、裁判文书、听证、执行、鉴定评估、拍卖、审务司法全程八类信息。这一创举广受公众好评同时受到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近日,鄞州法院院长张光宏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该院阳光司法信息公开平台始创于2012年,由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内容组成。他们将一般案件都要经过的立案、审判、执行三个流程,细化为立案、送达、证据交换、公告、鉴定评估、庭审、文书、判后答疑、执行九个环节,将办案流程全程公开。
裁判文书是司法公正的重要标尺,鄞州法院将依法能够公开的裁判文书全部上传网络,向公众公示裁判思路、裁判过程和裁判依据。为平衡司法信息公开与当事人隐私保护之间的冲突,该院利用隐名软件,将裁判文书中涉及个人隐私及商业秘密的内容进行了技术处理。
鄞州法院自主研发执行信息数据库,从立案到结案,案件执行轨迹清晰透明可视。他们通过执行短信平台,将执行法官工作的每一个步骤,如阅卷、送达、制作笔录、调查财产线索、采取执行措施、制作司法文书、评估拍卖、案款管理、结案等,通过手机短信告知申请执行人,当事人也可就执行问题随时短信问询,足不出户就可以及时了解案件执行进展。2012年7月至今,该院还率先进行网络司法拍卖20次,零佣金和全程公开透明的新型拍卖模式,也极大地维护了执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除了上述这些,我院还公开庭审视频,在法院正门左上方设立了一块巨大的LED显示屏,每天选择一个公开审理的案件进行现场直播。”张光宏说,“庭审视频浓缩了法官的办案思路,重现了案件的是非曲直。庭审视频公开后,不仅人情案、关系案无所遁形,而且倒逼法官不得不着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力求自己裁判的案件经得起同事、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点评、检验。”
因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4月19日,方女士到鄞州法院起诉。顺利完成立案后,书记员给她一份告知书,告知其可以通过法院网站、法院触摸屏、语音电话,随时查询案件进展情况。三天后,方女士收到法院的提示短信,内容包含了开庭时间、地点、承办法官等。
8月21日,方女士的案件在鄞州法院12审判庭开庭,该审判庭是鄞州法院现有的25个标准化数字法庭之一,庭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庭审结束后,15分钟内自动刻录成光盘。8月30日,方女士收到了判决书。
“第一次打官司的经历,完全颠覆了我对法院的原有印象。鄞州法院主动公开案件信息,当事人可以通过阳光司法信息公开平台预约下载庭审视频,这种勇气让我相信法官办案是公正无私的。”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方女士对鄞州法院的阳光司法赞不绝口。
有此感受的并不止方女士一人,2012年底至今,鄞州法院阳光司法信息公开平台中可以查询的案件已达5102个。通过网上满意度测评,98.7%的案件当事人对阳光司法表示赞赏,认为鄞州法院的这一创新举措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及表达权。
全程阳光司法,也给鄞州法院的各项工作带来了质的飞跃。近年来,该院先后获得了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模范法院、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等殊荣。(记者陈东升 通讯员余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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