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提升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行政审批工作水平,12月4日,内蒙古公安厅出台了行政审批工作 “五个一律”要求,并向社会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方式。
“五个一律”包括:行政审批的依据、程序、条件、要求等内容一律在本单位门户网站等载体和受理审批场所公布;对群众就申请办理事项提出的疑问要一律一次性解答清楚;申请材料不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律一次性告知补齐全部内容;在审批工作中一律不得附加或变相附加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要求;对申请材料齐全规范的一律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对违反“五个一律”的情况,一经核实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直接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相关领导相应处分,公安厅要对有关公安局进行通报。(记者陶炜、陆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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