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华生 蒋学文
所谓检访对接,就是检察机关反渎部门加强与有关信访部门的联系,建立长效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积极获取案件线索,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近年来,群众对检察工作虽有一些了解,但对某一项具体工作了解程度不高,反渎部门接到的举报线索相对较少。为改变这一现状,江苏省泰州市检察院积极建立检访对接机制,有效促进了反渎工作。
主动联系,推动建立检访对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12年9月27日,泰州市检察院牵头,会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市监察局等七部门出台了《关于开展检访对接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强检访信息互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检访处理意见沟通机制,并规定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总结上一阶段检访对接工作开展情况,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研究,以保证有效推进这项工作。
加强对接,及时了解群众举报情况,获取相关职务犯罪线索。自检访对接机制建立以来,泰州市纪检监察、人大常委会信访室、信访局等部门及时将涉罪线索移送检察机关。案件线索主要涉及司法不公、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土地使用、工程建设等涉及民生民利方面。对于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检察机关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的案件,检察机关通过风险研判、查办案件回应群众诉求。如针对一起泰州市姜堰区公安人员帮助醉驾人员换血逃避处罚的举报线索,检察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认真配合,依法查处了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的三名公安人员。三人均被定罪处罚,社会反响良好。
不就案办案,通过检察建议放大办案效果。如姜堰区公安人员帮助醉驾人员逃避处罚案查办后,泰州市检察院及时编发了《公安民警在查禁酒驾过程中渎职侵权犯罪应引起重视》的情况反映,引起市政府及市公安局的重视。为加强对公安交警处理醉驾案件工作的规范化,市公安局出台了《泰州市公安局驾驶人血样提取及血液酒精含量检验工作规范》。该规范共七章36条,对血样采集、送检、保存、血液酒精检验、执法监督等办案工作及流程作出了详细规定。以该案为鉴,市公安局采取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中驾驶人血样提取及血液酒精含量检验工作,深入推进了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
(作者单位: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