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日,河南省漯河市解放路沙河边南岸的工地上,依然洋溢着热火朝天的景象——解放路沙河大桥已经开工建设。
“这条路修好了,可以一直到沙北的黄河路,以后就更方便了。”附近的刘大爷看着繁忙的工地,自言自语地说,“政府建这个桥,可是又做了件大好事儿。”
李大爷只看到了建桥的顺利,却不知建桥背后的故事。
“不搬,我们为啥要搬?”
“60平方米的房子,拆了之后能不能补偿我们90平方米?”
这是今年5月份,漯河市召陵区房屋征收办公室副主任杨耀伟遇到的一幕。
“建沙河大桥事关全市人民切身利益,但涉及这50多户群众的拆迁问题,补偿方案公布后,群众反映非常强烈。”
“那就征求群众意见,让群众对这个补偿方案进行评估,如果评估存在风险,再对方案进行修改,一定给群众解释清楚,让群众满意。”在召陵区委政法委的建议下,杨耀伟带着房屋征收办的同志又一次来到了这50多户需要被拆迁的群众家里,逐户发放调查问卷,征求群众对补偿方案的意见建议。
通过征求意见发现,被拆迁户提出了“就近安置”等6条意见,之后,召陵区委政法委又联合房屋征收办召开了由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相关部门代表共同参加的“拆迁补偿方案风险评估会”,吸纳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解释群众疑惑的同时,还请大家对“拆迁补偿方案”的风险进行评估。
评估后,大家对该“补偿方案”打出了平均分94分,这意味着该“补偿方案”实行后,存在的社会风险为四级——说明风险很小或者没有风险。
尽管如此,召陵区委政法委又和房屋征收办的同志一起到少数几个一时还想不明白的群众家里与住户座谈,做群众的思想工作,最终大家都同意拆迁。
“只要涉及大的项目房屋拆迁,我们都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杨耀伟说。
工作中,召陵区委政法委的原则是:“群众利益受损害的事,我们坚决不做!”召陵区只要是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先征求百姓的意见。
在评估中,确立了四种风险评价体系,即凡是风险系数为四级的,表明该事项稳定风险极小,可批准出台实施;风险系数为三级的,表明该事项有一定的风险,但属可控范围,可准予完善后慎重实施;风险系数为二级的,表明该事项有较大稳定风险,应暂缓实施;风险系数为一级的,表明该事项存在严重稳定风险,不能批准实施。
召陵镇东城明珠社区项目是由党员和群众代表集体建议发起的建设项目,通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认为,该项目占地总面积20亩,涉及拆迁户110户共440人,拆迁面积广、涉及人数多,情况较为复杂,有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甚至发生群体性事件,在政法委的指导下,召陵镇党委、政府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改造涉及的相关利益群体全面展开调查,梳理矛盾问题,及时化解风险,为后期拆迁奠定了坚实基础。
不光是在重大项目上,召陵区还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理念和制度延伸到村级,使矛盾在基层得到化解。这些措施的实施,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强化了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促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也化解了信访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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