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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检察院、省教育厅联合下文加强中小学校园法制宣传教育

2013-12-06 10:34:3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河南法制报 

河南省检察院、省教育厅联合下文加强中小学校园法制宣传教育

轻缓涉罪未成年学生可继续就学

记者昨日从省检察院获悉,近日,省检察院、省教育厅会签《加强校园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安排部署中小学校园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办法》规定,继续深化开展“检校共建”工作,对辖区内未指定法制副校长的中小学校可选派检察官兼职担任法制副校长,帮助未成年人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人民检察院定期或不定期在所辖的中小学校开办法制讲座、组织观摩庭审和模拟法庭、开设“女生课堂”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他们在自主参与、法治实践中增长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通过开通热线、微博、微信、QQ群,建立心理咨询室等方式,打造法制宣传教育的平台。积极探索适用轻缓刑事政策办理未成年学生涉罪案件,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尽量使涉罪未成年学生继续留校上学。

《办法》明确,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的救助力度,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可联合专业机构和人员,试点设立心理矫治基地,提供心理疏导服务。人民检察院应针对涉罪的未成年人建立帮教档案,构建办案部门、教育部门、学校、家庭、社区一体化的帮教网络,做好教育和挽救未成年人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以社区为基地,以学校和家庭为平台,以检察官等法律工作者为师资的法制教育社区实践基地,为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供重要的载体和平台。(首席记者吴倩通讯员刘立新宋赟)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