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照到古城墙上箭楼的时候,陕西省西安市西关正街“莲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间办公室里,一场社区矫正人员“入矫仪式”开始了。《法制日报》记者观察到,两个社区矫正人员擦拭手指上红色印泥的细节,让满屋子的人不胜叹惋。
今天上午10时30分,魏某端端正正站在一排司法行政干警面前。
因为醉酒驾车,这个年轻人被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3个月,宣告缓刑3个月。未来3个月内,他将在莲湖区土门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大致每3天就要接收一个矫正对象。”莲湖区司法局局长李波说,莲湖现有102名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司法所每接收一名这样的矫正对象,都要举行一次入矫仪式。与以往不同的是,今天主持仪式的“矫正官”是陕西省司法厅厅长乌永陶。
司法所所长王逍核实矫正人员身份信息、宣读法院判决书、社区矫正宣告书。
魏某在矫正保证书上郑重按下红指印。
魏某的父亲,一位头发斑白的老工人,摸出一张卫生纸,悄悄塞给儿子,让他擦掉手指上的红印泥。
司法厅厅长乌永陶表情严肃地说:“不把你投进监狱,不让你脱离原来的生活环境,这是国家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体现,是对你的人文关怀。”仪式最后一个环节,是谈话教育。乌永陶语重心长地说:“你要珍惜社区矫正机会,积极参加义务劳动。这不是惩罚你,而是帮助你修复社会关系,帮助你尽快融入社会……”
11时08分,同一间办公室里,27岁,因贪污罪将在社区服刑的陈某的入矫仪式开始了。
履行完整套程序,陈某的母亲低头抹泪。陈某抬起右手,食指、掌心涂满印泥,他有点不知所措。
乌永陶示意工作人员递上纸巾。
“社会不会抛弃你,也希望你振作起来,好好接受矫正,早日成为对社会有益的人。有没有信心?”乌永陶问道。
“有!有!”陈某和母亲一连声地回答。
仪式结束,乌永陶走进隔壁办公室,与陕西省司法厅副厅长刘俊昌、西安市司法局局长郭秦林等人围坐一处。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要强化社区矫正工作”,乌永陶说,“社区矫正就是没有围墙的监狱,没有教室的学校。一定要规范化,既要严肃,又要体现关怀”。他扳着手指算起来:哪些人的入矫仪式应当邀请公安、检察、法院一起参加;法律学习应当规定哪些条文、多长时间上交学习心得体会;监督人签署担保书是否应当规定先宣读后签字……
时过正午,讨论正浓。(记者台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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