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13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当天,全省各地在城区广场和繁华地段,充分利用法律咨询、散发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播放录音录像、开展文艺演出、展出图版、悬挂条幅标语等宣传方式,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努力把“12·4”法制宣传与“法律七进”、法治市县创建活动有机结合,深入基层社区、农村和单位,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进千家万户。
当日,兰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在兰州东方红广场组织开展了以“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为主题的大型法制宣传咨询活动。活动中,市直有关部门以及大专院校法制宣传志愿者,冒着凛冽的寒风,踊跃参与开展法制宣传和接待法律咨询。
据了解,全省各市县及各部门、各行业紧紧围绕主题,突出宣传重点,同时,在当地开展了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氛围。
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的部署,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办提前对今年的“12·4”活动精心安排,组织开展了以宪法为统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活动、全国“百家网站暨中国普法官方微博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和“宪法进课堂”活动等系列宣传活动。同时,积极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优势,开辟法制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制作播出法制宣传片、法制节(剧)目,使“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更加深入人心。
从2001年开始,每年的12月4日前后,甘肃省和全国其他地方一样都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广泛深入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目前,“12·4”已经成为重要的法制宣传品牌。今年,甘肃在部署安排宣传咨询活动时特别要求,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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